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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这种笔记方法,法考缩短1/3理解时间。

学生时代,老师都会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要我们及时做笔记,不然忘了就等于没学。 但其实这句话的意思只说了一半。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记的是临时记忆。咱们的最终目的就是扔掉笔记,把有用的东西记在脑子里,随时提取使用。 所以,如何快速扔掉法考笔记,就是小法今天想说的。 解铃还须系铃人,想扔掉笔记,就要从头解决。 咱们从小受学习习惯的影响,多数人的笔记都是“目录式”。 各种大小标题、附带解释说明、无关紧要的边角料都记在本上。很多人还会用不同颜色来标注。 你应该能发现,这样做虽然记的全,但很不利于后期复习。因为它有两个弊端: 1. 密密麻麻的字+五颜六色的标注,看起来好像哪里都是重点。 2. 只记录了教学知识,没记录自己当时的想法。  解决这两点很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你是否能够快速理解内容,然后扔掉笔记。 所以,今天小法要介绍的这种笔记方式,不说能让你的法考提高100分,起码能让你缩短1/3的理解时间,然后扔掉笔记。 它就是「康奈尔笔记法」 具体方法如图: 这3个图说了「康奈尔笔记法」的使用方法。 在记笔记时,把听课的内容只记在“2”区域。然后把对应的内容,总结出核心写在“1”区域。  “1”更像是课本上的大标题/小标题。但这个标题是你根据“2”的内容反推的。注意! 能让你快速扔掉笔记的关键来了——“3”区域。 “3”区域并不是单纯的写笔记总结。 而是,你应该反问自己3个问题: ① 这些知识和观点的意义是什么? ② 我怎么把它们应用在我已经知道的事物中? ③ 在这些知识点之上,还有什么是我可能没有想到的,别人没有涉及的? 比如最近很有话题度的,离婚冷静期。 那出台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意义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跟我已知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相似/关联? 离婚冷静期能牵扯出哪些争执的点?出题人会用这个知识点考哪些案例?会结合其他法律规定一起出题吗? 发现了吗?这就是逼着你举一反三。举一反三跟扔掉笔记有啥关系?别急,听我狡辩。扔掉的前提,是记住。快速又牢固的记住,才是关键。TED一场关于记忆的演讲中说:我们所有人对图形、头像、动作、旅行或者是我们曾去过的地方,有着难忘的记忆。而对它们的名字并非如此。想要记住大量抽象的东西,你需要把它转化为一个令人难忘的故事。  「康奈尔笔记法」用到法考上,其实就是常说的理解记忆。 在你问自己那3个问题的时候,其实就在你的脑子里创造了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是“离婚冷静期”,而主角被如何“操纵、使用、为难你”,就是故事情节。 问题越深入浅出,越能联系实际,你的理解就越发深刻,也就越难忘记。 不信,你可以问问自己。案例分析是不是很容易记住,而枯燥法条越听越傻。 所以,名师为了让你好理解+好记忆,往往会用典型、易懂的案例教学。听完了,理解了,才会有那个Wow moment。 但你知道的,老师不会一直陪着你。 所以,如果你能用「康奈尔笔记法」不断反思问题,你就等于拥有了无限时间的在线老师。 这种“超”能力,会让你对法考的理解更快,更全面。 当然,随着你的问题反思熟练程度的提高,你可以对它进行升级。因为在每个人对知识的关注点不同,对法律法规的联想也不同。 但最后的效果,一定是每个知识点的头上都长出许多的案例和问题,而这些案例和问题之间又可以相互关联,然后形成一张只属于你的知识大网。 形成网的过程,就是理解记忆的过程。 这种记忆方法在法考好不好使,还需要你亲自体会。但可以肯定的是,死记硬背的方法一定不好使。 如果你正在使用,那你很幸运; 如果你还没用过,尝试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 不过,万一顿悟了呢   

2024-08-22 10:23:07

24法考理论法备考攻略:直接背讲义?小心走错路!

在法考备考过程中,理论法的背诵一直是难题。这种纯理论的考点,背诵的确是最稳妥的拿分方式。但大多数人都是今天背,明天忘。知识点内容仿佛过眼云烟,一点不留痕。 那对于理论法这样的科目,法考生该如何应对呢? 理论法虽然需要背,但在背之前应该先树立考点框架,构建出自己的“理论体系”。围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往外扩展衔接,掌握了核心理论后,再去答题就不难了。 理论法包含法理学 、宪法 、中国法律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该学科理论性非常的强 , 与实践差距较大 , 但是重点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近五年来 , 法治理论命题的依据主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命题的方式呈现出案例化 、综合性 、结合其他部门法等特点。 每年主观题第一道论述题中 , 体现了考题的“无标准答案”的特点 。最为典型的题目为2017年卷四第一题,所考查的知识点除了理论法学,还涉及法理学 、法制史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考点。宪法学 该学科法律条文繁杂、琐碎,小法极其多。但是基本不存在理解的难度,偏重于精确记忆,比如宪法修正案的年份。 宪法比较明显的命题特点就是:重者恒重、新增必考!2024年法考大纲宪法相关考点变动如下: 原:【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各部、各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各部、各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各部、各委员会的职权)】 修改为:【国务院所属机构(国务院所属机构的性质和地位;国务院组成部门的领导体制;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职权)】 每年法考“新增必考”的概率很高。其次宪法考查的重点主要分布在国家基本制度和国家机构部分。宪法的基本理论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属于考查的次重点! 法理学 该学科考点主要集中在法的本体 、法的运行这两部分 。2024年法考大纲法理学相关考点变动如下: 法考大纲变动 新增考点:守法义务 注:守法义务与法律义务的区别 守法义务:来源于道德,或者说,守法义务是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义务。 法律义务:来源于国家制定的法律,是守法义务的对象。 法理学属于非常偏重于理解的学科 , 就命题难度而言不大 ,喜欢结合案例命题 。学习的时候应该注意专业术语之间的概念区别 ,在理解的基础上去记忆!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该学科包括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 、检察制度与检察官职业道德 、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 、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五部分 。命题上结合案例具体考查 , 和诉讼法有一定的交叉。中国法制史 2018年以前该学科考查的方式偏向于记忆 ,  法考改革后该学科在命题方式上改为结合材料和案例来考查 。即以一段史实 、故事 、历史文献材料为命题素材 , 要求考生对材 料准确理解 , 考查知识点的具体运用 。 2024年法考大纲法理学相关考点变动如下:法考大纲变动 新增考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政权法则 删除考点:①删除熟悉内容中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民主政权宪法性文件,马锡五审判方式】; ②删除【第五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民主政权宪法性文件与审判制度的特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马锡五审判方式】; 虽然法制史这一部分在法考中分值占比不高 , 而且大多是文言文命题 ,有一定难度 。但不建议放弃这个学科 ,  因为在文化自信的大背景下 , 该学科分值应该只增不减!结合口诀背诵 口诀并不是让大家直接拿去背的,而是帮助大家去记忆拓展。当你读到这个口诀时,你可以立即带出整个知识点,这样就可以做对题目了。 例如:五大法治体系 内容: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口诀记忆:规实监保党 利用口诀,考生可以轻松地记住这个知识点,并且不易忘记。所以建议大家在学习理论法的时候,一定要借鉴口诀。可以结合自己的习惯记忆,重新编写属于自己的记忆口诀。

2024-08-19 10:27:35

警惕!法考后期备考冲刺,这六大“雷区”务必避开

随着法考的临近,备考的压力和紧迫感也愈发强烈。但越是这个时候,越要警惕那些可能影响备考效果的陷阱。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备考误区,希望2024年的法考生们能够避免。1.缺乏计划性法考备考犹如一场马拉松。 每位考生的背景、基础各异,因此,制定一份个性化、明确的学习计划至关重要。 计划应涵盖各科目的学习内容、时间分配、复习进度等细节,确保学习的系统性和连贯性。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计划,对薄弱科目给予额外关注,严格执行。2.忽视基础知识法考大纲涵盖八大科目的很多考点,扎实的基础知识是解答各类题目的基石。 尤其是对于非法学背景的考生,更需从法学思维、法律术语、基本制度等多角度系统学习。切忌急于求成,盲目追赶进度,务必确保对每个知识点的理解与掌握,为后期的综合运用打下坚实基础。3.盲目刷题刷题是备考的重要环节,但“题海战术”并非良策。 盲目追求数量,忽视对题目考点的深入理解、解题思路的提炼,只会浪费宝贵时间,降低学习效率。 考生应精选高质量习题(例如历年真题,建议从2023年开始倒推着做),注重理解与思考,通过做题巩固知识、提升解题技巧,合理安排刷题与深度学习的时间比例。4. 片面追求记忆法考并非简单的知识填空,死记硬背虽能在短期内填充知识库,但无法应对复杂多变的案例分析与法律适用问题。 备考过程中它更看重考生对法律原理的理解、法律规则的运用以及法律思维的展现。 建议考生通过案例分析、法条解读等方式,将记忆与理解、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5. 盲目跟风他人经验别人的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但不能盲目照搬。 每个人的学习风格、理解能力、时间安排、知识基础等各有差异。有时候适合他人的方法未必适合自己。 后期备考阶段,更应坚守自己的学习节奏,避免因过度关注他人进度而产生攀比心理,扰乱自身备考节奏。记住,稳扎稳打,按照自己的步调前行,才是取胜之道。6. 心态浮躁,情绪波动法考备考是一场持久的心理战。 面对知识的海量、时间的压力、竞争的激烈,考生难免经历情绪的起伏。然而,心态的稳定对于保持高效学习、应对考试至关重要。 学会调整心态,保持乐观积极。遇到困难时理性分析、寻求解决;遇到挫折时自我激励、坚持不懈。同时,合理安排休息,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助于保持良好的备考心态。 记住,心态决定状态,状态决定成绩。 总而言之,法考后期备考,既要避免无计划、忽视基础、盲目刷题、片面记忆、盲目跟风等学习误区,又要注重心态调适,保持情绪稳定。 希望各位考生能在这场智力与毅力的较量中,稳步前行,最终抵达胜利的彼岸。加油,2024法考生!

2024-07-15 09:41:08

​保存收藏!2024法考全年重要时间节点梳理,小白必看

与法考拿证相关的时间点,你都要知道。所以接下来全是重点,各位小伙伴一定要认真阅读,收藏保存。01、司法部发布《考试大纲》预计时间:5月份 考试大纲是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简称“法考大纲”,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定。并且法考考试大纲是一本实体书,基本会在每年的5月份出版发行。 上图为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封面图 | 来源于网络 通俗来说,法考大纲里的内容明确指出了当年法考的备考方向,起到“划分考试范围”的作用,是每年法考命题范围依据来源。每年法考大纲都会新增、修改部分内容。并且当年新增新修的内容,也是法考生重点学习内容。近几年,法考命题很喜欢“新增新修必考”,所以各位同学一定要重点关注新增、新修的知识点。 02、司法部发布《考试公告》​预计时间:6月份 考试大纲和考试公告并不相同!在考试大纲发出后半个月一般就会发出《考试公告》。 往年6月初司法部就会发布当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公告里包含:法考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所需材料、缴费时间方式、考试批次时间、考试内容、打印准考证时间及合格分数线说明等等。可以说,这份公告交代了法考考试整个流程。公告发出来之后,除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之外,公告里还有一个信息比较重要——报名条件。近几年法考报名条件没有什么变化,但还是要仔细看看,判断自己是否符合,如果不符合,是没法报名当年法考的。03、2024年法考客观题报名预计时间:6~7月(网上报名) 客观题报名时间大概有十几天,时间相对比较宽裕。2023年法考客观题报名时间为6月15日~6月30日,报名入口开放了半个月时间。 上图为2023年法考报名公告内容截图 满足法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就可以按照步骤报名了。登录司法部官网、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即可。如果错过报名时间,就只能等明年了。04、打印考试准考证预计时间:9月初(客观题准考证打印)                 11月(主观题准考证打印) 一般考前1~2周就可以查看下载准考证了。 2024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1、22日,分为两天。各位考生一定要看清楚自己准考证上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另外小法友情提示:不存在什么报名早就早考,报名迟就迟考这个概率。考场分配是随机的!有些考生为了第二天考,故意报名迟,万一耽误了报名时间,就无法参加考试了。05、客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2024年9月21、22日 两天考试时间一样,都分为两卷。 试卷一: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客观题考试试卷上只有一种题型——选择题,不过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三大类。 每张试卷单选题有50道,每题1分;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有50道,每题2分。试卷一和试卷二各有100道题,分值各150分。客观题总分为300分,历年合格分数线是180分。 虽然都是选择题,并且每张试卷的答题时间为180分钟,看着时间还挺充裕,但是换算一下每道题只有1.8分钟的思考时间,还不包括检查的时间,所以,不要因为只有选择题而轻视。06、客观题成绩公布+主观题考试报名预计时间:9月底 法考客观题考试阅卷是机器阅卷,一般考完一周就会公布成绩。2024年是9月22日考完,预计9月29日公布客观题成绩。客观题满分300分,合格线为180分,但放宽地区除外。放宽地区合格线会低于180分。 客观题成绩公布第二天就可以报名主观题考试。主观题报名时间比客观题报名时间短,因为前期客观题报名审核过报名资料,只要客观题通过,就能确认报名主观题。 上图为2023年法考报名公告内容截图 主观题报名速度要快点,比如2023年主观题报名时间只有3天! 众所周知,法考客观题成绩2年有效,也就是本年度以及下一年度。所以主观题考试可以有两次机会,如果错过一次,太可惜了。就算主观题备考准备不充分,也建议大家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通过当年的主观题考试,毕竟一次实战经验是很难得的。07、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2024年10月20日 法考主观题考试只考一场。 考试时间9:00—13:00,考试时长240分钟。中间无休息! 主观题考试只有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总分为180分,合格线为108分。 主观题考试长达4个小时的考试时间,不仅考验考生的坚持能力,更考验考生的时间规划能力。各位同学经常听说“法考学的太深过不了。”这句话放在主观题很“应景”,因为有太多同学因为写不完试卷而考试不通过,不是因为学习能力不行,而是时间不够用。所以每年考试之前,我们都会安排模考,帮助同学们训练时间观念,主观题考试一定要注意时间08、主观题成绩公布预计时间:12月初 法考主观题阅卷是人工阅卷,工程量比较大,一般需要45天左右时间才能公布成绩。 主观题考试满分180分,合格线为108分。放宽地区合格线会低于108分。放宽地区分数线根据地区不同,也分档次,不是所有放宽地区都是一个分数线,所以各位考生以自己户籍地司法行政部门公告为准。 09、申领证书 客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都通过后,同学们还要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就在当年度申领,和教资考试不同,教资申请认定有个3年有效期,但法考证书就得当年度申领。 申领步骤大致分为三步:网上申领→现场提交资料→通知领证。每年申领证书已经到年尾了,基本拿到手证书就要在第二年3、4月份了。不过今年也可能没有纸质证书了,可能会直接发个电子证书,少了制证环节,时间应该会大大缩短。2024年法考考试大致就这样一个流程,是不是感觉自己已经要拿证了。 距离9月份考试仅剩不到3个月时间,各位想考还在犹豫的小伙伴,要抓紧时间下定决心啦。 注意:本文时间节点均已历年时间节点为参考,准确值99.99%。可能会存在0.01%意外情况。具体时间点要等《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公布才知道哦。 法考备考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需要考生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希望在备考的路上,法大法考可以为大家指明方向,帮助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2024-07-11 15: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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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后法考复习规划建议

调整心态,积极备考学习时间:距离法考客观题考试3个月左右时间,开始备战法考,需要具备坚定学习的信念,这是备考与通过考试的首要条件。坚持学习,合理利用时间备考,必定能够通过考试。放弃学习或者信念不坚定,是这一阶段备考最大的困难。第一阶段:6月中旬-7月下旬(备考时间40天) 学习目标:这一阶段对于基础薄弱的考生来说,还是以听课为主,而且是听强化阶段为主,辅以做教材(或者内部讲义)试题,掌握基本的法考知识点,能做会典型真题,并掌握典型真题做题思路。对于已经完成第一轮或者两轮复习的同学: 这段时间要狠命刷真题,并对各个科目重要的知识点进行复习,加深理解,尤其是主观题要考察的知识点(客观和主观一起过) 。同时要注重对错题的总结和反思。 第二阶段 8月(备考时间30天) 学习目标:这一阶段重点以第一阶段没有学透的知识点为主(重复复习+重点复习),另外这一阶段要完成历年真题的做题和掌握,这是这一阶段的最主要的任务。 第三阶段 9月-考前(备考时间10-15天)  学习目标:以知识点背诵为主,并且进行查漏补缺,重点对前一段时间的错题进行二刷或者三刷,达到历年真题能够基本全部做对,重要的知识点能够背诵记忆的目的。 总结:适当调整,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以上是对三个月的法考备考的一个时间安排与建议,可以根据自己复习情况,将第三个阶段并入第二个阶段,完成一遍教材的系统课程,一遍真题练习,提高学习效率,同样可以通过客观题考试,取得满意成绩。 法考各科目考试特点与重难点 1.刑法考试特点与重难点  刑法考察主要为小案例题,且涉及较多观点学说,如对象错误,打击错误,法定符合说、具体符合说等,非法本考生难理解,因此客观题错误率高,法考大纲要求把分则常见 罪名的犯罪构成、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罪数等问题准确记忆。2.刑事诉讼法考试特点与重难点 刑诉考察也多为小案例题,近几年考察难度适中,其中刑事证据、强制措施、一审、二审以及特别程序为考试的重心,但是由于考生大多未接触过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所以 在记忆量大的情况下题目错误率较高。3.民法考试特点与重难点  法考改革近6年的考试中,民法的考题日渐趋于灵活和实务,法考大纲要求把民法总则、物权、合同、侵权等知识点熟练掌握,同时建立自己的思维体系,准确定位考点,最 终能够解决繁杂的民事法律关系。4.民事诉讼法考试特点与重难点 民诉相比于刑诉内容较少,但是由于2023年涉及到新修的内容,主要包括涉外诉讼及送达规则、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虚假诉讼等,所以要对新修的内容重点关注,同时法考 大纲要求考生重点掌握证据与证明、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审、执行等。5.行政与行政诉讼法考试特点与重难点  行政与行政诉讼法本身是难度较小的科目,法考大纲要求考生掌握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参加人、 程序等内容, 但是题目错误率相对其他两大诉讼法较低。6.商经法考试特点与重难点  商经法内容庞杂,法考大纲要求重点掌握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等;城乡规划法、外商投资企业法、财税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法、产品质量法等经济法要 求足够熟悉。 今年的考察重心是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二战、三战考生一定要重视。7.理论法考试特点与重难点  针对理论法,法考大纲要求考生重点掌握法理学、宪法学,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其中法理学注重理解,宪法重视准确背诵,理论法在法考中分值占比大,且难度适中,是 投入产出很有性价比的学科。 7.三国法考试特点与重难点 三国法分值少,但是难度小、易得分,法考大纲要求考生重点掌握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 。报名后法考复习规划建议法考主观题各科目考试特点与重难点  1.刑法 刑法考察为大案例题,且涉及观点展示,需要把人身犯罪、财产犯罪、渎职犯罪等常考罪名的犯罪构成、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罪数等问题自己流畅的输出,尽量保证答案的完整和准确。法考改革更加注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而法条适用则相对弱化。2.刑事诉讼法 刑诉考察也为大案例题,近几年考察难度适中,其中刑事证据、一审、二审以及死刑复核程序、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为考试的重心,要重点关注,同时加强准确记忆。 3.民法+民事诉讼法综合考察 法考改革以来,民法民诉往往综合考察,案例篇幅长且问题多,需要把民法总则、物权、合同、侵权等知识点熟练掌握,同时民诉的证据与证明、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是常考点,要结合在民法的案例中加以灵活应用。 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二选一) 这两个科目在本阶段建议都要学习,只是要有所侧重,其中公司法今年修订变化较大,但是题目不一定就难,所以还是要用心去学。至于行政法考察本身中规中矩,重点学习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5.理论法(主要考察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论述题的主要考察内容,在2023年的主观题中出现了两个问题,所以需要及时做好应对,但是仍然离不开对具体知识点的记忆,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即“十一个坚持”的内容),要坚持背诵和练习。备考误区  1.只听课,不做题,或者只做题,不听课  2.只关注细节,不建立框架体系,所有东西都学,不区分重难点  3.不能每天按时坚持学习计划,先紧后松,或者先松后紧  4.不总结,不思考,备考情绪不稳定 心态调整  1.要认识到法考本身不难,需要的是高效的备考方法和持之以恒的努力  2.遇到难题,不会的知识点不要着急,更不要怀疑自己,要多给自己耐心和勇气  3.始终坚信自己可以过法考,给自己积极的心里暗示,保持正能量  4.复习过程中难免会有疲惫和懈怠,要在保证自己休息的时间下尽快的调整自己的状态 法考从来都是山高水长的故事,所以请你一旦下定决心,就要心无旁骛的坚持下去!!!  同时你更要明白~~~  法律不仅仅是可以谋生的手段,更是可以热爱和追逐一生的事业。相信自己,冲冲冲!!!

2024-07-05 17:06:12

在职备考,你要这样做!

作为一个在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学生,我会提供以下建议给同样在职备考的你:1.时间管理:作为在职考生,你的时间可能更加宝贵,因此学会高效管理时间至关重要。制定一个实际可行的学习计划,并严格遵守。2.利用碎片时间:利用通勤、午休等零散时间进行复习,哪怕是听法律讲座或阅读法律文章。3.平衡工作与学习:确保工作和学习之间有良好的平衡,避免过度劳累,保持工作效率。4.有选择性地学习:在职考生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全面复习,因此要学会识别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学习。5.利用周末和假期:这些时间是集中学习的好机会,可以用来攻克难题或进行模拟考试。6.保持身体健康:工作和学习的压力可能会影响健康,因此要保证足够的休息和适量的运动。7.利用在线资源:在线课程、法律论坛和学习应用可以提供灵活的学习方式,适应在职考生的需求。8.建立学习小组:如果可能的话,与其他在职考生建立学习小组,互相支持和鼓励。9.定期自我评估:定期检查学习进度和效果,及时调整学习计划。10保持积极的心态:面对工作和学习的双重压力,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对于成功至关重要。11.有效应对压力:学习压力管理技巧,如冥想、深呼吸等,帮助自己在紧张的工作和学习中保持冷静。12.与家人沟通:让家人了解你的学习计划和目标,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13.灵活调整学习计划:根据工作的变化灵活调整学习计划,以适应不同的工作量和压力。14.利用实践经验:将工作中的实际经验与法律知识相结合,这有助于加深理解。15.考前集中复习:在考试前的一段时间内,尽可能减少工作负担,集中精力进行复习。16.保持灵活性:在职考生可能会遇到预料之外的工作变动,保持计划的灵活性以应对这些变化。记住,虽然在职考生面临更多的挑战,但通过有效的策略和坚定的决心,成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完全可能的。祝你好运!

2024-06-28 10:38:19

做到以下几点,让你的备考之路更加轻松(第四篇)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每个法律从业者都必须经历的一道门槛。备考期间,如何有效的准备和应对考试成为了候考者们最关心的问题。一、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 备考期间,制定一份合理的备考计划是非常重要的。首先,需要明确考试的时间和内容,然后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每天的备考时间,并将其分配给各个科目。同时,要合理安排复习和练习时间,保证掌握考试所需的知识点和技巧。二、深入理解考试大纲和重点知识点 考试大纲是备考的基础,需要仔细研读并深入理解其中的要求和内容。在备考过程中,要注意掌握和理解大纲中重点知识点和考查要点。可以通过查阅教材、考试指导书和往年真题等资料,加深对这些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三、合理选择备考资料和辅导班 备考资料的选择非常重要,要选择和大纲相符合的资料。可以选择一些权威教材、考试指导书和题库,这些资料在内容上和难度上更贴合考试要求。同时,如果有条件的话,考虑参加一些专业的辅导班或培训,可以获取更系统和针对性的备考指导。四、切实提高答题技巧和应试能力 备考不仅仅是对知识的掌握,还需要提高答题技巧和应试能力。通过解答往年真题和模拟试题,可以熟悉考试题型和答题要求,提高解题速度和准确性。同时,要注意总结归纳各科目的解题方法和技巧,以便在考试中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题型和考查要点。五、保持积极的备考状态和良好生活习惯 备考期间,保持积极的备考状态和良好的生活习惯非常重要。要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充足的睡眠和合理的饮食,以保持身体的健康和状态的稳定。同时,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相信自己的努力会有所回报,并不断调整备考方法和策略,提高备考效率。六、多参与讨论和互助 备考期间,参与讨论和互助是很好的学习方法和应对压力的方式。可以参加一些备考群或论坛,与其他考生一起交流分享备考经验,互相鼓励和支持。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互助,可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发现自己的不足,进而提升备考效果。 总结: 作为备考之路系列最后一篇,小编想说的是:备考技巧大差不差,但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非易事,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和时间。然而,只要真正掌握了合理的备考方法和策略,并保持良好的备考状态,与此同时也要保持好心情和良好的心态,相信每个考生都能够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希望以上备考技巧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愿每一位考生都能够成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4-06-13 17:09:38

做到以下几点,让你的备考之路更加轻松(第三篇)

一、明确考试内容和要求 深入研究考试大纲:确保对考试内容有全面的了解,包括考试科目、题型、分值分布等。 关注考试动态:注意考试政策、法规的变化,确保备考内容与实际考试要求相符。二、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 分阶段学习:根据个人情况,制定长期和短期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每个科目都能得到足够的复习。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模拟考试和查漏补缺。将整个备考过程分为若干阶段,如基础阶段、强化阶段、冲刺阶段等,每个阶段有不同的学习目标和任务。 合理分配时间:根据每个科目的难易程度和重要程度,合理分配学习时间,确保每个科目都能得到充分的复习。三、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 系统学习:按照知识体系,从基础到深入,逐步掌握每个科目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强化记忆:对于重点知识点和易错点,要反复强化记忆,确保能够熟练掌握。四、多练习真题和模拟题 练习历年真题:通过练习历年真题,了解考试形式和难度,熟悉出题规律和解题技巧。 模拟考试:定期进行模拟考试,模拟真实考试环境和时间,提高解题速度和应对压力的能力。五、关注法律实务和案例分析 学习法律实务:了解法律实务操作流程和技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分析典型案例: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掌握法律适用的基本方法和思路,提高案例分析的能力。六、使用辅助工具和资源 利用法考辅导书籍:选择适合自己的法考辅导书籍,系统学习考试内容。 参加在线课程:可以参加一些在线课程或培训,听取专家讲解和答疑解惑。 利用学习APP:利用学习app进行知识点的学习和记忆,提高学习效率。七、保持积极心态和健康作息 积极心态:备考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但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和信心,相信自己能够克服困难并取得好成绩。 健康作息: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保持身心健康和精力充沛。 以上是一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备考技巧,希望这些技巧能够帮助你更好地备考并取得优异的成绩。

2024-06-13 17:09:12

做到以下几点,让你的备考之路更加轻松(第二篇)

一、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根据个人情况,制定长期和短期的学习计划。 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每个科目都能得到足够的复习。 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模拟考试和查漏补缺。 二、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注重基础知识的考查,因此要重视对法律条文、基本概念和原理的学习。 建立知识体系,将知识点串联起来,形成完整的框架。 三、掌握解题技巧与方法 针对不同题型,学习并掌握相应的解题技巧和方法。 例如,选择题要学会排除法、比较法等;案例分析题要学会提炼关键信息、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分析等。 四、多做模拟题和真题 通过做模拟题和真题,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查漏补缺。 注意分析错题原因,总结解题经验。 五、调整心态,保持积极 备考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和挫折,要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能够克服困难。 可以适当进行放松和调节,保持身心健康。 六、注重笔记和总结 在学习过程中,要注重做笔记和总结。 笔记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记忆知识点;总结则可以帮助你梳理知识体系,找出不足和需要加强的地方。  七、利用辅助工具和资源 充分利用各种辅助工具和资源,如法考辅导书籍、网课、学习APP等。 这些工具和资源可以为你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料和解题方法。 八、模拟考试与实战演练 定期进行模拟考试,模拟真实考试环境,提高应对考试的能力。 通过实战演练,熟悉考试流程和时间管理,减少考试时的紧张感。 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需要耐心和毅力。只要你认真准备,积极应对,相信你一定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  

2024-06-13 17:08:39

做到以下几点,让你的备考之路更加轻松(第一篇)

一、梳理知识框架 理解知识体系:首先,考生需要明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所覆盖的知识体系,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多个领域。 构建知识框架:在每个领域内部,考生需要进一步梳理出各个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构建起一个清晰的知识框架。二、重点知识点攻克 识别重点:根据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识别出考试中的重点知识点和高频考点。 深入理解:对于这些重点知识点,考生需要深入阅读相关教材和资料,确保自己对其有深刻的理解和掌握。 反复练习:通过大量的练习,加深对重点知识点的记忆和理解,提高解题能力。三、案例学习与理解 案例选择:选择与考试内容紧密相关的案例进行学习,特别是那些涉及重要知识点和典型问题的案例。 案例分析:对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理解其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适用,提高法律实务能力。四、记忆技巧 联想记忆:通过联想记忆法,将知识点与日常生活中的事物或情境相联系,提高记忆效果。 口诀记忆:对于一些难以记忆的知识点,可以尝试编写口诀或顺口溜来帮助记忆。 重复记忆:定期回顾和复习已学过的知识点,通过重复记忆来巩固学习效果。五、模拟考试与总结 模拟考试:定期进行模拟考试,模拟真实考试环境和时间,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 总结反思:对模拟考试中的错误和问题进行总结反思,找出自己的不足和需要加强的地方。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备考技巧,你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学习和掌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知识点,提高备考效率和考试成绩。同时,你还需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心态和作息习惯,确保在考试中能够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

2024-06-13 17:07:53

6月中旬法考报名!考生要提前准备好哪些材料?

官方最新回复:24年法考报名,预计时间为6月中旬。客观题报名一般给的时间周期较长,究其原因,报名有些复杂,审核较为严格! 历年来,报名的法考er常常会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被卡。 跟着小法,提前做好攻略,看清楚要准备好哪些报名材料,争取报名一次成功,备考学习再无后顾之忧!一、法考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一定要确保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①毕业证书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的,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限内,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还未拿到证书的,选“暂无毕业证编号”,并如实选择暂无毕业证的情况。 3.学位证书 本人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①“老人老办法”的考生,无需提供学位证书编号。 ②“新人新办法”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书编号。 4.户口簿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的两个电子照片,要放在同一页面上! 5.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二、基本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2.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x626像素(高),文件大小为40KB ≤文件大小≤ 10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3.照片人像须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头部占照片尺寸约2/3。 4.照片人像不得佩戴饰品,不得佩戴可能遮挡眼部、面部特征的粗框眼镜。 5.照片人像应尽量着正装,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职业徽章),服装颜色应与照片底色有所区别。三、注意事项 1.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2.照片不得进行拉伸、 美化等操作,确保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否则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核验。 3.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6.其他材料 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7.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2024-06-12 17:01:21

备考几个月后,终于读懂了这些法考热梗!

法考的备考难度与专业性都是毋庸置疑的,法考er在学习的过程中势必要和枯燥、焦虑作斗争。 但同时,法考备考也是有趣的,法考er会学习到实用性极强的法律知识,能接触到各式各样的案例案情,还能逐渐懂得有趣的法考热梗!一、难度篇 天下第一考! 通过率不足10%! 8大法、18小法! 290多个法律法规、220万字的司法解释! 外界以及大多数考生对法考的第一印象,大约都是“太难了”!以至于,每当听到某某过了法考,都要忍不住竖个大拇指。 确实,法考的通过率和各个学科的学习难度都不容小觑。所以请相信,坚定选择了法考的你,已经具备了上岸的基础条件——勇气!二、报名条件篇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放宽地区,放宽学历,放宽分数线! 非法本还有机会报考吗? 法律工作经验是什么? 选择了法考后,还要确定自己是否有资格参加法考,然而它的报名条件实在又细致又复杂,很多同学在甫一接触的时候,就被绕地晕头转向。 “老人”和“新人”的条件不尽相同,“放宽”和“非放宽”地区的学历和分数要求也不一样。除此之外,还有应届生、3年法律工作经验等等情况……三、备考篇 三年真题做五遍,五年真题做三遍! 刑民重理解,三诉有区别,小法背多分! 一学全会,一做全废! 怎么又颁布新法了?! 发量和身材都要保住! 新增必考!重者恒重!综合考查! 备考的时候,也是法考er精神和身体都遇到挑战的时候。 首先就是任务量太多,小山般的教材,刷不完的真题,学不完的学科,以及背不完的知识点。 最让人崩溃的是,辛辛苦苦学习完之后,刷题还总是满篇飘红,让人忍不住怀疑自己到底是理解有问题,还是记忆力有问题。 除此之外,今年的新法也相当多,法考er只能时刻留意,以免错过重要的新修/新增。四、考试篇 日断百案,件件冤假错案! 苦心孤诣几个月,归来仍在考场上刮彩票! 依靠贫瘠的法感,坚持答完了题! 客观题的归宿是朴素的正义感! 主观题的归宿是紧急立法权! 即使你准备的再充分,考试的时候也会突然有一刻感觉自己在涂彩票。两百道选择题,判不完的案子,理不清的当事人。 欣慰的是每个法考er,都能在考场上开眼界,因为大家会看到各种神奇的主人公、各种巧合的事件。五、查成绩篇 等成绩期间最重要的事,当然是积攒好运,祈祷过线!于是锦鲤图、好运壁纸一个不能少,毕竟做好万全准备,查成绩才更稳!六、官宣篇 今日起,我就是持证法师! 法考,有手就行! 法律咨询,请找我! 喜提一个新的泡面盖子! 免费经验分享!零基础在职二胎宝妈,三天过法考! 辛辛苦苦拿到证,官宣文案一定要荡气回肠,内容可以内敛含蓄、可以低调凡尔赛、可以总结升华,但核心只有一个:我过法考啦!

2024-06-12 16:46:37

五部法律法规通过表决!现予公布!法考生周知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4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4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四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4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4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4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法大法考历届学员考试心得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过了有什么用?

2024-04-27 14:29:13

这8本律师资格考试书籍,本本都是法考人的必读经典!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阅读是一种美好的遇见 翻开书本去触摸这时间的美好 春光美如斯,正是读书时 小法为大家推荐8本书籍 助力过儿们顺利进阶 快来挑一本来读一读吧~   《刑法的启蒙》    本书是陈兴良教授撰写的西方刑法人物志,以在西方刑法学历史上曾经做出重大贡献的十位刑法思想家为单元,勾画出近代西方刑法思想和刑法理论的历史演变的基本线索。在这十位刑法思想家中,既有康德黑格尔、边沁这样以哲学思想著称的学者,他们对刑法的独特论述值得关注;   又有孟德斯鸠、贝卡里亚费尔巴哈这样对于刑法学科的形成具有创始贡献的学者,他们对刑法基本观念的形成功不可没,同时还有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李斯特这样对于刑法学派的形成具有开拓功勋的学者,他们对拓展刑法学术视野居功至伟。本书以轻松活泼的笔触处理枯燥晦涩的材料,具有可读性与启迪性。      《像法律人那样思考》     这是一本有关思维与推理的书。说得更确切点,本书讨论的是律师和法官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这个群体的思维、推理和论证方法可能与普通人不同,也可能与普通人没什么差别。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否有别于普通人,这个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尽管如此,人们还是认为某些推理技术是法 律决策所独有的。   本书就着眼于这些技术。它的目标既在于对法律推理的各个话题进行严肃的学术探讨,更在于向刚进入或即将进入法学院的学生们介绍法律思维的本质。      《看得见的正义》     本书对法律格言的解读没有采取学术论文的表述方式,而更多地采用即兴而发的方式。通过对一个个案例、故事、典故的解读,作者以一种非学院式的论述方式,或“娓娓道来”,或“循循善诱”,或“旁征博引”,通过对经典法律格言的分析和讨论,深入浅出地揭示了程序正义的理念。   可以说,本书不仅是法学学子、法律从业人员的必读图书,更是对法律感兴趣的一般读者的首选法律读本。      《法律人的思维方式》     中国法律人今天所要面对的最大挑战,就是从事不同法律职业的法律人,竟然在一些基本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不仅如此,一些社会公众基于对中国法治状况和个人处遇的反思,对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提出质疑对法律人提出批评。   对这些问题的深深感触,成为作者此部作品的灵感之源。作者期望在“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这一富有强大生命力的标题之下,为读者奉献一系列新的思想和心得。      《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     从没有法律史--如此搞笑、穿越、惊悚、悬疑、无厘头;从没有故事--蕴含如此丰富而真切的法律史知识;可以读得非常开心--彻底松弛大脑,跟着剧情爆笑和傻乐,可以看得非常睿智.--高速运转大脑,随时把握情节与隐喻!      《实习律师指南》     本书的作者曾经荣获山西省优秀律师的称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他了解律师业务的每一个环节,并对如何做好律师有深入的思考和细心的钻研。同时,也是讲授诉讼法和律师实务的大学教授,他了解法学教育的缺陷,知道实战教育的缺乏。   本书没有空话、套话,有的是一个老师傅对学徒的谆谆教诲和手把手的指导。从最初的会见当事人,到签订委托合同;从调查取证,到提交证据;从庭前准备,到法庭辩论。律师实战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在本书中有细致周到的叙述。本书可供实习律师入门学习,也可作培训用。      《电车难题》     本书虚拟了一桩符合“电车难题”情境的事件及随之而来的审判,检控官、法官、被告、受害人家属陪审团、律师、媒体、大学师生、电视观众、论坛网友等各路人马纷纷登场,各自表态,一场思维的激烈碰撞就此展开。   作者还结合案情与审判进程中的讨论热点,言简意赅地介绍了古往今来若干大哲学家 的主要思想与贡献,展示诸位先哲对于当今社会的影响。全书生动有趣,全景式地呈现了诞生数十年来讨论不休且越来越热烈的“电车难题”,堪称一次为广大公民讲授的伦理通识课。      《要件审判九步法》      《要件审判九步法》是一位学者型法官的审判经验和思想精华。这是在前人探索的基础上,融审判实践与理论思考为一体,将法律适用过程创造性地分解为九步形成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层层递进,步步为营,使审判活动成为一门裁判艺术。   通过它,您将了解法官的思维模式和办案思路;通过它,您会发现法官的智慧和法律的魅力。《要件审判九步法》对于法律从业人员培养法律思维方法和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对于律师办案、法官审案具有实际的操作指引作用。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4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4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法大法考历届学员考试心得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过了有什么用?

2024-04-26 14:58:51

国家司法考试2024年报考条件及时间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众所周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年只举行一次,频率较低,因此打算参加法考的考生,一定要注意时间,不能错过任一重要节点。   那么,2024年法考大概在什么时候报名呢?你是否确定已经满足了法考报名条件?   跟着小法,一起解决关于法考报名的一些问题!助你顺顺利利,一次报名成功!     2024法考   报名时间     1 网友询问: 2024年法考报名时间 2024年法考报名时间大概什么时候,在哪发布考试报名时间?   咨询回复: 法考报名时间大致在6月中下旬,司法部官网、四川省司法厅官网,四川12348法网等都会发布考试报名公告。     (内容及截图源自中国法律服务网)       2   历年法考报名时间   年份 时间 2018年 6月20日 2019年 6月5日 2020年 7月28日 2021年 6月10日 2022年 6月16日 2023年 6月15日   综上划重点:根据往年经验,今年法考报名大约也会在6月中下旬,司法部官网、当地司法局官网都会发布相关公告。   PS:法考公告一般6月初的时候就会发布,法考er可以在进入6月后,多留意一下相关消息。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地的选择,不受户籍、居住地等因素影响,法考er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选择。不过交纳考试费后,报名地不可再变更。   ●考点和批次均为随机安排,不可自行选择。   ●报名材料一般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老人”和放宽地区考生报名的硬性要求);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并在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电子证件照片;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2024法考   报名资格   01 满足法考报名的情形   老人老办法 2018年4月28号之前入学高等院校(包含专科)的同学,只要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即可报名法考!无论是否全日制、不限专业!   新人新办法 2018年4月28号之后入学高等院校的,①全日制法本及以上学历学位;②全日制本科+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可以报名法考。   放宽地区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规定: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应届生 ①全日制应届生,可在大三下学期报名法考,大四上学期参加考试; ②非全日制应届生,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或单科成绩已经全部合格,并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学历,可报名参加法考。     02 不得报名法考的情形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4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4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法大法考历届学员考试心得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过了有什么用?

2024-04-25 14:33:42

刑事追诉!未成年并不是保护伞!法律面前无特权!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1 案情速报 4月8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就‘邯郸市肥乡区一初中生被杀案’发布情况通报:2024年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 3月11日,涉案的张某某、李某、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3月21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对涉嫌故意杀人罪的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 2 核准追诉属于哪部法律? ‘核准追诉’是《刑法修正案(十一)》确立的一项制度。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17条新增第3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 什么是核准追诉? 核准追诉是指对已经经过法定追诉期限的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核准追诉的案件有两类: 一类是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另一类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可通过核准追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17条新增第3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将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从之前的14周岁,个别性地、有条件地下调到12周岁,提供了在司法体系内处理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一种路径。这一调整是在考虑未成年人犯罪新形势、新特点的前提下,兼顾被害人和社会感受的立法应对,同时也表明,追究刑事责任和施以刑罚是处理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最后的手段,并需要针对每个案件和每个行为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审查决定。 4 核准追诉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这一规定,追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低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实施的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行为; (2)客观上需要造成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等后果; (3)对行为和行为人进行主客观相结合的审查后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标准; (4)程序上需由案发地检察机关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并最终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4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4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法大法考历届学员考试心得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过了有什么用?

2024-04-08 17: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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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2024年3月15日,中国人大网公布最新版的法律目录:现行有效法律目录(300件),并且包含了各部法律的颁布和修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 宪法相关法(52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通过,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2015年修正,2022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通过,1982年修正,1986年修正,1995年修正,2004年修正,2010年修正,2015年修正,2020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1979年通过,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2006年修正,2018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1979年通过,1983年修正,1986年修正,2018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980年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通过,2021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通过,2024年修订)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1983年通过)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通过,2001年修正)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1984年通过)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1986年通过)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987年通过,2009年修正,2022年修正) 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1988年通过)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通过,2021年修正)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通过,2009年修正)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通过,2018年修正)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通过)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年通过,2009年修正,2020年修正)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1990年通过)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1990年通过)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1991年通过,2009年修正,2020年修正)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通过)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1992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0年修正,2015年修正)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通过)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通过,2010年修正,2012年修正)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1995年通过,2001年修正,2017年修正,2019年修订)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1995年通过,2001年修正,2017年修正,2019年修订)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1996年通过) 29.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1981年通过,1996年修订,2012年修正,2021年修正) 30.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6年通过)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通过,2009年修正,2020年修订)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年通过)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通过,2010年修订,2018年修正)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9年通过) 35.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通过,2015年修正,2023年修正) 36.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通过)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2005年通过)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通过)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通过)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15年通过)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2017年通过) 4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通过) 4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2018年通过) 44.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2018年通过)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通过) 46.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2020年通过) 4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2021年通过) 48.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2021年通过) 49.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2021年通过)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2023年通过)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2023年通过) 52.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3年通过) 民法商法(24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通过,1993年修正,2001年修正,2013年修正,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4年通过,1992年修正,2000年修正,2008年修正,2020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通过,2009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通过,2001年修正,2010年修正,2020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3年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通过,1999年修正,2004年修正,2005年修订,2013年修正,2018年修正,2023年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通过,2003年修正,2015年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通过,2004年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通过,2002年修正,2009年修订,2014年修正,2015年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年通过,2004年修正,2015年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通过,2006年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通过,2004年修正,2005年修订,2013年修正,2014年修正,2019年修订)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通过)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通过,2017年修正)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通过)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8年修正)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通过,2012年修订,2015年修正)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年通过,2015年修正,2019年修正)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通过)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6年通过,2017年修订)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通过)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通过)   行政法(96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通过)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通过,2004年修正)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的决议(1980年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通过,1999年修订,2013年修正,2016年修正,2017年修正,2023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通过,1991年修正,2002年修订,2007年修正,2013年修正,2015年修正,2017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年通过,2016年修正,2021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通过,1996年修正,2008年修订,2017年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4年通过,1998年修正,2009年修正,2011年修正,2021年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通过,2001年修订,2013年修正,2015年修正,2019年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通过,2006年修订,2015年修正,2018年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通过,1988年修正,1998年修订,2004年修正,2019年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年通过,2007年修正,2009年修正,2018年修正)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通过,2000年修正,2013年6月、12月两次修正,2016年修正,2017年修正,2021年修正)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通过,1995年修正,2000年修订,2015年修订,2018年修正)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通过,1996年修正,2016年修正,2020年修订) 17.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年通过,1994年修正)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年通过,2010年修订)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1988年通过,1994年修正,2000年修正) 2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通过,2004年修正,2009年修正,2016年修订,2018年修正,2022年修订)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通过,2004年修订,2013年修正)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通过,2014年修订)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1990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4年修正,2021年修订) 2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1992年通过,2009年修正)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992年通过,2002年修订,2017年修订) 26.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通过,2007年修订,2021年修订)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通过,2009年修正)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通过,2007年修正,2009年修正,2019年修正) 29.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年通过,2012年修正) 3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通过,2012年修正)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5年修正,2021年修正) 32.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6年修正,2022年修订) 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通过,2004年修订,2013年修正,2015年修正,2016年修正,2020年修订)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7年修正,2021年修订)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通过,2001年修正,2007年修订,2012年修正,2017年修正) 36.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通过,2015年修正) 3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通过,2022年修订) 38.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5年修正) 3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通过,2009年修正) 40.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年通过) 4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通过,2008年修订)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通过,2008年修订,2019年修正,2021年修正) 4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通过,2015年修正,2018年修正) 4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7年修正,2023年修订)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4年修正,2016年修正) 4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通过) 4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01年通过,2018年修正) 4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通过,2018年修正) 4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通过,2015年修正,2021年修正) 50.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通过) 5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通过,2016年修正,2018年修正) 5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通过,2013年修正,2016年修正,2018年修正) 5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2003年通过)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03年通过,2011年修正) 55.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通过) 5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通过,2019年修正) 5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通过,2007年修正,2011年修正,2021年修正) 5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通过,2017年修正,2018年修订) 59.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通过,2012年修正) 6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通过,2015年修正,2017年修正)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通过) 6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通过) 6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通过,2015年修正,2019年修正) 6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通过) 6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通过,2015年修订,2018年修正,2021年修正) 6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09年通过,2020年修订) 67.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2009年通过) 6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通过) 6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2010年通过) 70.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通过) 7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通过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通过) 73.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2年通过,2018年修正)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通过,2018年修正) 7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2016年通过) 7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2016年通过) 7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016年通过) 7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6年通过) 7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2017年通过,2018年修正) 80.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017年通过) 8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17年通过,2018年修正)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通过) 8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2018年通过) 84.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通过) 85.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2019年通过) 86.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19年通过) 87.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2019年通过) 88.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0年通过) 8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2021年通过) 90.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2021年通过) 91.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2021年通过) 9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通过) 9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通过) 9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2022年通过) 9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2022年通过) 96.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2023年通过) 经济法(84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1980年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通过,1993年修正,1999年修正,2005年修正,2007年6月、12月两次修正,2011年修正,2018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通过,1996年修正,2009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通过,1998年修正,2009年修正,2019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通过,1993年修正,1999年修订,2017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通过,2002年修订,2009年修正,2013年修正,2021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3年修正,2015年修正,2017年修正,2018年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通过,2000年修正,2004年修正,2009年修正,2013年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通过,1996年修正,2009年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1986年通过,2009年修订,2012年修正,2015年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通过,2002年修订,2009年修正,2016年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通过,2017年修订)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89年通过,2002年修正,2013年修正,2018年4月、12月两次修正,2021年修正)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5年修正)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1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3年修正,2015年修正)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0年修订)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年通过,2009年修正) 18.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通过,1995年修正,2001年修订,2013年修正,2015年修正)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通过,2000年修正,2009年修正,2018年修正)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通过,2012年修正)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通过,2002年修订,2009年修正,2012年修正)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通过,2017年修订,2019年修正)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通过,2014年修正) 2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1993年)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4年通过,2016年修正,2019年修正) 2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通过,2014年修正,2018年修正)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通过,2004年修订,2016年修正,2022年修正)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通过,2006年修正,2021年修正)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通过,2015年修订,2018年修正,2021年修正) 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通过,2003年修正)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5年修正,2016年修正,2017年修正,2018年修正,2021年修正)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5年修正,2018年修正)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1年修正,2013年修正,2016年修正) 3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1996年通过)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通过,1999年修正,2004年修正,2009年修正,2016年修正,2017年修正)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通过,2007年修订,2013年修正,2015年修正,2021年修订) 3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5年修正,2016年修正) 3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通过,2007年修订,2016年修正,2018年修正)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通过,2011年修正,2019年修正) 40.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通过) 4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通过,2004年修正,2013年修正,2015年修订,2021年修正)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通过) 4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通过,2014年修正) 4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2年通过,2017年修订)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通过,2012年修正) 46.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通过,2015年修正,2017年修正,2018年修正) 47.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通过,2006年修正) 4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通过,2018年修正) 49.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通过,2009年修正) 50.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通过,2015年修正,2022年修订)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通过,2018年修正,2022年修订)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2006年通过) 5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通过,2017年修正,2018年修正)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通过,2022年修正) 55.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通过,2018年修正) 5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通过) 57.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通过) 58.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1年通过,2019年修正) 59.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通过,2016年修正,2018年修正) 60.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4年通过,2016年修正)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2016年通过) 6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通过) 6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通过) 6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6年通过,2018年修正) 65.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2017年通过) 6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2017年通过,2018年修正) 67.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通过) 68.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通过) 69.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通过) 70.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年通过) 7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19年通过)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0年通过)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0年通过)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2020年通过) 75.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通过) 76.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年通过) 77.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2021年通过) 7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2021年通过) 79.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1年通过) 8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通过) 81.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通过) 82.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2022年通过) 83.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2年通过) 84.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通过) 社会法(28件)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通过)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1981年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通过,2000年修正,200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通过,2008年修订,201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通过,2006年修订,2012年修正,2020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通过,2001年修正,2009年修正,2021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通过,2005年修正,2018年修正,2022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通过,2009年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7年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8年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7年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2年修订,2015年修正,2018年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通过,2012年修正,2020年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通过)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通过,2011年修正,2016年修正,2017年修正,2018年修正)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4年修正,2021年修正)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通过,2012年修正)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通过,2015年修正)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通过,2018年修正)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2012年通过)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通过)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通过)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通过,2023年修正)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6年通过,2017年修正) 25.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通过)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1年通过)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1年通过)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通过)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1978年通过)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1981年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1990年通过,2000年修正,2009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通过,2008年修订,201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通过,2006年修订,2012年修正,2020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通过,2001年修正,2009年修正,2021年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通过,2005年修正,2018年修正,2022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通过,2009年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7年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8年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7年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2年修订,2015年修正,2018年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通过,2012年修正,2020年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通过)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通过,2011年修正,2016年修正,2017年修正,2018年修正)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4年修正,2021年修正)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通过,2012年修正)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通过,2015年修正)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通过,2018年修正)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2012年通过)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通过)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通过)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通过,2023年修正)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6年通过,2017年修正) 25.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通过)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1年通过)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021年通过)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通过) 刑法(4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通过,1997年修订,2009年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199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20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2023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14年通过,2023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1年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通过)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11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79年通过,1996年修正,2012年修正,2018年修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1987年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通过,2014年修正,2017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通过,2007年修正,2012年修正,2017年修正,2021年修正,2023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通过,2009年修正,2017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1999年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2000年通过)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通过)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年通过)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2010年通过)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2018年通过) 来源:中国人大网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4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4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过了有什么用?

2024-04-06 11:30:40

全文一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知己知彼,出发更稳! 还不清楚法考是个怎样的考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给你答案! 以下内容转自司法部官网: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令第14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公平、公正。 第四条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保密管理。 第三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第四章 考试内容和方式 第十一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第十四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计算机化考试。 第十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公布。 第五章 违纪处理 第十六条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构成故意犯罪的,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资格授予和管理 第十八条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不具有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撤销原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注销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条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有违反宪法和法律、妨害司法公正、违背职业伦理道德等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对其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一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有关信息,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在司法部官方网站上公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对其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确定。 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考试。 第二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现役军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规则,由司法部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政策规定,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确定后,在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中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4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4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过了有什么用?

2024-03-30 14:22:25

法考证书=律师证?律师执业证申领流程一览!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前几日,各地法考证书领取的通知陆续出炉,23年的法考过儿付出的努力和汗水,终于换来了那一本法律职业资格证。 所以,你的法考证书已经领到了吗?领到证书之后,打算下一步攻克哪一本证书呢?想从事律师的注意啦!先跟着小法一起熟悉,律师执业证的申领流程! 律师执业证 律师执业证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从事执业活动(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有效证件,是证明律师身份合法有效的证件。未持有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 律师执业证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经法定程序对申请人资质等要件审查合格后方予以颁发。因此,律师执业证的取得,要求申请人不但具有取得律师资格所应有的知识水平,而且应具备实际执行律师业务的能力。 授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PS:取得法考证书A证的,申请律师执业证的地域范围不限;取得法考证书B证、C证的,需在户籍所在地律所注册,取得律师执业证后,承办业务不受地域限制。 申请律师执业流程 01 申请实习 通过面试等方式,找到一家愿意接受实习的律所,并通过其向该所住所地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 所需材料 1.《实习申请表》; 2.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3.申请实习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凭证复印件; 4.申请实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在实习地居住的证明材料; 5.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且不具有本规则第六条规定情形的书面承诺; 6.申请实习人员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书面承诺; 7.申请实习人员近六个月内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8.同意接收申请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所符合本规则第八条规定和不具有本规则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书面承诺; 9.拟任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本人符合本规则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书面承诺; 10.申请实习人员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提交组织关系转接证明; 11.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02 律协集中培训 取得实习证后,参加集中培训。实习人员的集中培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或者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组织进行。每期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实习人员可以选择先集训再参加律所的实务训练,也可以在实务训练的一年内参加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结束后实习人员参加笔试,合格后会颁发结业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03 律所实务训练 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由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负责组织实施。 律师事务所会按照实务训练指南,指派符合条件的律师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 04 申请实习考核 自实习期满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提出实习考核申请。 所需材料 1.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 2.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4.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5.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 6.《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7.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05 申请律师执业证 考核合格的人员,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经审核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 所需材料 1.执业申请书;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3.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4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4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过了有什么用?

2024-03-19 15:35:27

践行使命 共筑希望 中国政法大学法考学院【2024届法考面授班】顺利开班

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人才的培养建设进程,中国政法大学法考学院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一流学府和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多年来一直开设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课程,组织法考课程面授讲堂。 3月8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2024届法考面授班】(以下简称法大法考学院)正式开班,为帮助同学们尽快融入班级,熟悉相关课程安排,顺利开启法考学习,举行了同学见面会和开班仪式。 3月7日晚,同学见面会如期举行。现场,法大法考学员们相互交流,分享法考经验和备考心得,为即将到来的法考学习和面授班生活做准备。 3月8日上午,开班仪式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教学基地正式举行。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院长贾若山,授课教师代表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刘家安应邀出席本次开班仪式,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仪式上,贾若山对参加此次培训的各位学员表示欢迎,并为大家介绍了法大法考学院的办学历程及经验,阐述了法大法考学院的权威及特色,对法大法考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及美誉度做出了说明。 刘家安也在致辞中对学员们的备考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并分享了宝贵的学习经验和方法。希望学员们能合理安排时间,下定决心紧跟课程安排,并预祝全体学员凭借自身的努力拼搏,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开班仪式结束后,各位学员在班主任的引导下,有序开启了面授班的第一堂民法课。 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资格考试培训历史悠久,自 1986 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开办以来,法大就开启了法律培训工作。2005年3月,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正式成立,2018年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作为全国首家公办的法考培训机构,法大法考学院始终严格按照高标准、高要求人才培养目标,不断研发探索授课技巧。历经多年深厚积淀,形成了‘专业的法考专家团队、科学的考试技巧培训、‘切题工程’题库研究、精品实用图书出版、精细化学员服务’为一体的‘法大法考’特质。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法大法考学院已成功帮助众多学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广大考生中享有盛誉。未来法大法考学院将继续秉承30余年深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研究与教学的专业精神,在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中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服务法治教育培训事业。 法大法考学院期待在未来与各位学员共同度过这段紧张而充实的法考学习时光。祝愿大家在接下来的法考备考中收获理想的成绩,顺利通过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4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4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过了有什么用?

2024-03-11 18: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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