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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主观题|法律职业资格证主观题考试到底是在考什么?

你还在一边焦急,一边寻找合适的法考备考开始时间吗?别等了,法考主观题备考现在开始最合适!   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备考一定要注意不能盲目,法考主观题考试的考点比较固定,重要知识点较为突出,因此找准知识点很重要!   那么法考主观题考试到底都要考查什么?和法考客观题考试的范围又有什么不同呢?     一、法考主观题考试考查范围   法考主观题考试具体考查的具体法考科目为   理论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也就是说法考客观题考试考查中的中国法律史、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就不用再学习了!   除了理论法是以论述题进行考查之外,其他法考科目的知识点考查均以大案例的方式进行。     二、法考主观题考试黄金考点   以近五年的考查情况来看,各科目主要考查的知识点分别为:   01、刑法   刑法主要考罪名,其中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为黄金考点。   02、刑诉   近五年主要考点集中在管辖、刑事证据、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刑事司法协助。     03、民法   民法考点相对有些杂乱,必考点会夹杂知识点一同出题,不过担保法和物权法是重中之重,其次由于民法是以综合大案例的形式考查,因此可以着重把握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考点,比如多数人责任。   04、民诉   近五年考查的主要考点是主管与管辖诉当事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仲裁法。   05、商法   涉及的考点一般为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票据、证券、合伙等部门法或穿插其中涉及一题,或不考查。     06、行政法   考查重点在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处罚、强制;行政协议;行政诉讼参加人;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   07、理论法   法制工作的基本格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推进全民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和基本要求、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和基本保障、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三、法考主观题考试复习怎么学   主观题的考查重者恒重,因此大可以放心地专注在重要知识点上,抓各科目的必考点即可。   从历年真题中找出命题形式,主观题离不开做题练习,但是也不能盲目地下苦功夫,要多思考,多钻研,找到命题趋势,理清各科知识点是以什么形式进行考查的。   考情和重要内容掌握之后,根据正确的答题方法进行拔高。   比如论述题的答题首要得分点就在于:开门见山的论点(明确表达出自己赞成什么、反对什么)、点名中心的结尾,其次才是有逻辑的论述。   而案例题首先需要有一目了然的格式:结论+大前提(理由)+小前提(案情),然后是有理有据地陈述。   但是无论哪一题,都必须学会用法言法语踩分。因此考生在复习的时候,不要忘记熟悉法条和积累法律格言。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1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1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材

2021-10-26 17:59:02

2021年法考确定延期后,这才是重启司法考试备考的正确姿势!

就在前天晚上,司法部终于发布了官方通知:2021年法考确定延期!客观题延期至2021年第四季度(10月份-12月份),主观题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石激起千层浪,几家欢喜几家愁!2021法考延期公告一出,瞬间不少备受折磨的法考生,放下了手中的书表示还能再躺几天!也有打算大展拳脚的法考生,看着自己的2021法考冲刺计划手足无措。 不过无论怎样,法考延期的事实已经确定,大家还是尽快接受、适应比较好。今天我们就从理智的角度来全面分析一下法考延期这个事! 1、法考延期之利弊分析 法考延期之利: 法考延期对于法考生来说最大的益处就是司法考试备考时间变多了,多出来的时间有利于考生准备地更充分,考生可以多刷两遍题,也可以再巩固一下知识点。 而且此次法考延期并不是无限拉长法考战线,考生便不会因为时间太久远而忘记之前学过的考点,可以轻松在这期间加深自己的记忆。 法考延期对于很多考生克服考试恐惧也是有一定好处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考生会更熟悉法考,不会像刚接触的时候那样陌生恐惧。 法考延期之弊: 最明显的弊端就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复习计划全打乱了,紧张冲刺中突然被绊了一跤,任谁也会受点影响。尤其是对于一步一个脚印、兢兢业业备考的考生来说,法考延期无疑是斩断了自己的绝佳状态,很容易就出现疲惫无力的情况。 其次法考延期还会压缩主观题备考时间,2020年的延期就导致法考客观题考试与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相差不足一个月! 考生查到客观题成绩后,还没能松一口气呢,就要转身投入主观题的战场了。这么短的时间,不仅要用来适应新题型,还要用来给自己打鸡血,着实不容易! 2、法考延期之后续规划 及时调整法考复习计划: 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虽然延期了,学习还是要继续,但是既然时间战线已拉长,复习计划就要及时调整,不然学习结束,考试还没到,这样的境况未免太尴尬! 大家现在要做的事就是给自己扩容,计划好在未来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备考时间,哪些考点可以掌握地再精细一些,哪些科目可以再冲一下,哪些题可以再多刷两遍! 同时可以稍微缓一下冲刺才需要的学习计划。比如有些考验强记的小法,就可以慢慢来了。总而言之,大家一定要分清现阶段的主次矛盾,因时制宜,适时调整! 及时调整心态: 心情大起大落这两天大家也都经历一遍了,现在一切都尘埃落定,心思就要往回收一收了! 如果因为陡然多出来的时间而放松警惕,疏懒学习,最后你只会发现时间还是不够!如果因为计划被打乱而泄了气,那你很难有充沛的精力应对之后的备考! 所以无论法考延期带给你的是欣喜还是郁闷,都要尽快适应克服,多给自己一些积极的暗示。让自己保持一个稳定良好的心态,让自己的学习充满效率! 总而言之,狂欢过后,各位法考er,现在开始要重新支棱起来了!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1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1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材

2021-08-24 16:25:11

四大变化成就史上“最严”司法考试【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9月24日至25日,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举行,今年报考人数达58.8万余人,比去年增加10.2万人,增幅20%。司法考试持续升温,报考人数再创新高。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优质便捷的考试服务、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蓬勃发展,是司考升温的主要因素,作为《刑法修正案(九)》将考试作弊入刑后的首次司法考试,今年的考场纪律堪称史上‘最严’。   今年,江苏省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多达3.5万余人,较去年增长19.6%;南通市的报名人数为2300人,较去年增长22.7%,均创历史新高。   都说司法考试难,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争相来挤这座‘独木桥’?   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局长张武林告诉记者,近3年来,南通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逐年攀升,主要源于我国法律制度日益健全完善,人民群众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法律专业人才越来越热衷于从事法律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介绍说,目前,我国已有600余所高等院校设立法学本科专业,法学教育规模不断扩大,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作为一种能力和水平的体现,几乎是每一名法律专业学生一入学便已确立的重要目标。   顾永忠以律师行业为例分析说,近年来,我国律师行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职业尊荣感强和高收入的吸引,使律师职业更加受人青睐,而通过司法考试是成为律师的必经之路,自然使得司法考试更加火爆。   江苏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处长何祝荣对此深有体会。他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推进,国家推出一系列促进法律职业发展的利好政策,各行各业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能够通过司法考试证明自己的法律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何祝荣注意到,今后报名司法考试可能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因此不少人想赶在这一两年‘突围’,客观上造成司法考试的火爆。   司法考试人数节节攀升,给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考试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全国共设立考区249个、考点501个,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优化考试服务环境,有力维护考场秩序,确保了考试公平公正。’   据介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自身能力,提升考试服务水平。   南通市司法行政机关利用‘@南通司法考试’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将考点交通及食宿相关信息、考试注意事项等发给考生,为考生制作《考点交通示意图》,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考生审核报名、网上缴费等。   全国各考区大力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幅提升考场管理水平。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的司法考试中,国家标准化考场使用率已达到97%,有86%的考区采用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实现考生到考电子化登记、身份信息核验、人像比对、答卷(卡)回收查验等科学技术管理手段。   今年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的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组织考试作弊、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等破坏考试秩序行为,都已纳入违法犯罪进行处罚。司法部已依据法律规定,修改了《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并发布实施,进一步细化对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加大惩戒力度,堵塞疏漏,实现行政处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何祝荣说:‘相比去年,今年的司法考试更严。去年,江苏只是在全省部分考区试点核验信息入场,今年,核验通道己覆盖全省13个考区1100多个考场,每名考生都要经过人脸识别。’   张武林告诉记者,南通市今年全面开通考场视频巡查、监控系统,配备金属探测、无线信号屏蔽和侦测阻断设备,确保‘全时段、全覆盖’,对一切违法违纪作弊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法律法规更加严谨、执法执纪更加严肃、监督管理更加严格、方法手段更加严密,正是这些变化成就了此次史上‘最严’司法考试。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1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1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材

2021-08-03 17:52:06

如何司法考试培训?将学法考法“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如何司法考试培训?为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江西省吉安市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上集中考法制度和推进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考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了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全覆盖。 近日,吉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发文出台《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实施办法》,创新领导干部学法考法新模式,将学法考法“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探索出一条以考促学助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路径。 如何司法考试培训?突出重点明“对象”,在“哪些人考”上确认主体。积极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明确全市新提拔县处级、县(市、区)乡科级领导干部均要参加考法,使考法成为领导干部任上必经程序。 如何司法考试培训?编写题库定“考点”,在“考什么”上精准靶向。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团并组织普法责任主体单位工作人员共同编写《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应知应会试题库》,并及时动态更新,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省市政府颁布的行政程序方面的规定等内容,为考法制度提供资源依据;将领导干部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应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考法必考范围,提高考法制度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如何司法考试培训?闭卷考试改“考法”,在“怎么考”上科学施策。为避免考试流于形式,走过场,推动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吉安市一改过去开卷考试的做法,选取“12·4”国家宪法日,采取市、县同步,统一时间,集中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试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论述题等四类,注重对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运用的考核,防止考生机械背诵应试。 如何司法考试培训?强化管理严“考纪”,在“怎么做”上压实责任。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在考务上,吉安市严肃考风考纪,细化分工,由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总协调、总调度,组织部门负责提供新提任领导干部名单,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办负责通知考试人员、出(评)卷、监考等考试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同时严格加强试题管理,明确规定,如考场出现泄密的,立即终止考试;事后发现的,该考场所有应试人员的成绩作废,并在适当时候进行补考;如考试工作人员有失职或泄密等违纪行为的,责成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应试人员有作弊等违纪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予以通报。 激发动力用“考绩”,在“怎么用”上务实创新。考试结果的运用是考试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为真正发挥好考试的作用,吉安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与组织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在“考绩”使用上突出实效性和导向性,即60分(含60分)以上合格,90分(含90分)以上优秀。考试成绩通报参考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并报组织部门备案,以此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树立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鲜明导向,促使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养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遇事靠法的行动自觉。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1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1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1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材

2021-07-22 16:52:12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官方解读

2021年1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35号国务院令,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  答: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监管形势较为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制定完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监管权限、程序、处罚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以法治手段解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问:《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规定“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居民大病保险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据此,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适用本《条例》;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参照本《条例》;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问:《条例》对基金使用各相关主体提了哪些要求?  答:《条例》明确了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包括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一是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二是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服务协议管理。三是定点医药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保管有关资料、传送数据和报告监管信息。四是参保人员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五是禁止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问:《条例》在健全监督体制、强化监管措施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构建政府和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的行政监管、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体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制度笼子。二是建立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中医药、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案件移送等监管合作机制。三是要求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制作并定期修订服务协议范本。四是规定大数据智能监控、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信用管理等监管形式。五是规范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措施及程序。  问:对骗保等违法行为的惩处,《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答:《条例》针对不同违法主体、不同违法行为分别设置了法律责任。  一是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罚款、给予处分。二是对定点医药机构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罚款;对定点医药机构骗保的,责令退回、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一定期限的医药服务、解除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资格;造成医疗保障基金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给予限制从业、处分。三是个人违法的,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一定期限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罚款。四是侵占、挪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处分。五是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处分。

2021-02-25 18:00:22

关于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的通知

关于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的通知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0年12月1日司法部令第146号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

2021-02-23 16:46:11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和趋势(2017.1-2020.6)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和趋势(2017.1-2020.6)

2021-02-19 16:05:38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司解发布

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将第三条修改为: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将第四条修改为: “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第三条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本解释第三条规定的自诉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第五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告人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履行全部或部分执行义务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第七条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的,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第八条本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2021-02-07 17:45: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号)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1年1月8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1月8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13日8时至1月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到受理机关指定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 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驻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收到《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2月4日。 (三)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遵守国家、申请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司法部 2021年1月7日

2021-01-08 14:52:39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将于1月8日公布

司法部将于2021年1月8日公布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可自1月8日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主观题考试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除享受放宽政策的外,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成绩合格人员应于1月13日8时至1月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2020年未参加主观题考试(不含延期举行考试的考区应试人员)或主观题考试未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其客观题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申请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1-01-07 13:54:17

司法部:2020年法考时间公布!含报名时间及条件!

2023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 告 (第5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3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答题。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的标准和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 报名人员可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选择报名。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三)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一种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参加纸笔答题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区考点考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设置纸笔考试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21年1月中旬前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资格审核授予 报考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部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考试。香港、澳门考区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承办。 (一)报名信息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作出承诺。 1.身份信息。 (1)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2)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报名。没有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填报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相关信息。 2.学历信息。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 (二)报名方式及交费 1.报名方式。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香港、澳门考区不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及审核。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由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核验相关信息,根据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交费和自行打印准考证事宜;选择在内地(大陆)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有关报考事项。 (三)考试地点 1.在内地(大陆)报名的,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2.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的,应当在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3.居住在台湾或者国(境)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考区或福建省厦门市考区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司法行政机关可告知应试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并接受有关问题的咨询。 五、资格审核授予 通过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三)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司法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司 法 部 2020年7月2日 2023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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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20:05:21

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候要绕开的雷区

对于打算从事律师工作或者在公检法系统工作的人来说都会重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毕竟考过之后获得法律职业证书对于自己能力的提升有很大好处,那么在复习备考的时候哪些误区是不惜要避开的呢。 第一,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备考首先要重视的就是真题分析,因为法考本身涉及到知识非常多,所以完全依赖题海战术而不去理解的话,其实复习的效率是不高的,但是如果只是重视理论而不实践的话也是绝对不行的,最起码要把历年的真题全部了解才行,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第二,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备考误区还有就是不重视大纲和考试法条的解读,其实每年出题会根据大纲和法条来出题,而且很多培训机构押题时也是根据这些,当然这里不是鼓励大家押题,而是应该明白大纲和法条可以让复习更有针对性,而其实很多参加专业的培训机构就是冲着其可以分析大纲和法条而去的。 第三,没有复习计划也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备考的时候最不能触碰的雷区,因为法考本身设计的知识点非常多,没有合理科学的复习计划就会导致事倍功半,所以很多人在选择培训机构的时候都是从老师的授课经验和课本来看机构的培训体系,好的体系就是帮助学生养成复习计划的,这对于难度非常高法考来说非常的重要。 刚才提到的几个雷区就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备考时必须要绕开的,每年只有少部分通过法考就是因为在时间不是很充裕的情况下没有合理正确的复习,所以刚才的雷区不能触犯,而且还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科学完善的复习计划才行。

2020-04-21 13:44:40

法考报名时间和考试内容是怎样的?

现在法考越来越让大家在意了,在法考报名之前,是需要了解下法考报名时间和相关的考试内容的,这样才能成功报名和参加考试,那么法考报名时间和考试内容是怎样的呢?今天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 1、由于法考是分为两个部分的,分别是客观考试和主观考试的,这个就会涉及到这两个考试的报名时间和缴费时间的问题了。关于客观题目的法考报名时间,一般是先在网络上报名的,报名的时间是在六月份,大概有二十天的报名时间。大家可以多留意下法考的官网,上面会有详细的信息的。主观题目的法考报名时间,大概是在九月份的时候,报名有四天的时间。 2、参加考试的学生要在知道了自己的客观考试结果之后,再去网站,去了解主观题目的考试情况,同时还需要交纳一定的考试费用。大家在报考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的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不能有任何的虚假信息,要不然是会影响到自己的报名成功的。如果过了法考报名时间的话,是不能报名的。 3、法考的客观题目的考试内容,都进行全国的统一命题的,它有两个试卷,每个试卷是一百个题目,总的分数是一百五十分。其中有五十个选择性的题目,还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的题目。法考考察的内容比较多,比如法律的历史,宪法的内容,国际法以及司法等的知识。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已经了解了法考报名时间了,这样就需要在报考的时间,去及时报名了,在报名完成后,再安心去备考,由于法考的知识内容比较多,因此大家最好参加一下专业的培训考试,这样才能取得好成绩,要不然很难通过。

2020-04-14 14:47:20

参加法考培训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于法考来说,因此如果想以个人学习的方式,去补习的话,那么快速通过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几率非常低,因此最好是参加法考培训,那么参加法考培训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今天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 1、大家在参加法考培训的时候,是需要选择称心的培训机构的,同时还需要选择老师。这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要选择优质的老师,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老师也最重要,在选择老师的时候,可以听下多个人的讲课情况,看哪个老师比较让自己满意,我们要选择适合自己上课方式的老师。因为老师不一样,讲解内容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而学生的基础也是有很大区别的,这样有的老师讲解的内容,可能对于一些同学来说,就听不懂了。因此大家要重视这一点。 2、大家在法考培训机构学习的时候,需要有一个好的心理,既不要有侥幸心理,也不要有沮丧的情绪。要有一个比较正常的心态,只有把自己放在一个低的位置,才能学习到更多的知识。这样不论法考的知识有多少,考察的难度有多大,我们都能够很好的克服。因为自己不是一个人在学习,而且大家一起在学习,还有专业的老师在陪伴自己,这样就更不需要有什么顾虑了。另外,大家还要坚持每天学习,不能学一天,停一天,这也是不能真正的学好这些知识的。 大家在参加法考培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上面的这些内容,尤其是要注意心态方面。同时还需要适度的让自己放松一下,因为如果长时间的复习,也是非常辛苦的,这样身体的素质就会下降,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劳逸结合。

2020-04-07 14:08:37

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备考要注意什么?

现在有很多的朋友都准备参加国家法律资格考试,这样就能够成为一名专业的律师了,但是在参加国家法律资格考试之前,是需要多了解一些学习方面的方法和技巧的,这样才能顺利通过考试,今天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备考要注意什么。 1、要重理解。大家在准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时候,对于一些内容是需要多去理解的,而不能单纯的依靠记忆去掌握,因为记忆的东西是很容易忘记的,只有真正的理解了,才能牢固的记住,而且还可以做到举一反三。法律知识一旦理解了,那么就在做题的时候,感觉很容易了,尤其是在做客观题的时候,在从四个选项中去选择答案就感觉很简单了,这样既相当于是用自己理解的知识去判断对和错。如果大家的基础不太扎实的话,最好是选择专业的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因为这样就可以跟着有深厚的功底的老师去学习了,这样就能够学习到很多的技巧,这对于提高分数帮助很大。 2、要多做真题。大家在准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时候,是需要多做真题的。这个可以做几年的真题,如果时间方面允许的话,可以是一边对答案,一边进行分析。大家在做了多套的真题之后,就差不多能够做到举一反三了。如果有什么疑问的话,一定要及时的去咨询老师,这样对于自己理解知识,是有很大好处的。 大家在参加国家法律资格考试之前,是需要认真的准备这些考察的内容的,尤其是要多做题,多做真题,这样就能够让自己更快更好的消化每个知识点了。另外,大家最好是选择一家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培训机构。 

2020-02-27 09:40:28

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备考要避免哪些?

如今每年参加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学员数量正在逐年增加,但是每年真正通过考试的依然是很少的一部分人,其实有的人是没有认真复习,但是也有很多人虽然努力复习,但是面对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备考时出现了误区,今天就来说说这些错误的地方。 第一,说到关于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备考误区,其中就包括没有计划的复习,因为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难度很大,需要掌握很多书籍和讲义,如果没有计划的复习那么很可能让知识混乱,进而导致学习半天不知道学习了什么,所以要有计划的复习才行,形成一个复习系统,让知识逐渐积累才行。 第二,或许有很多脑子聪明的人在面对各种考试的是都喜欢用临阵磨枪的方法,但是因为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难度大而且设计的知识过于庞杂,因此临时抱佛脚的方法往往就不受用,而且这里也不建议用这类突击的方法来学习,而是应该重视循序渐进,让知识逐渐形成体系才行。 第三,在进行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备考时题海战术是很多人都会用的,但是这方面要注意的是两件事,一件事就是选择正确的辅导资料才行,现在各种辅导资料很多,但是有的偏离考试大纲了,因此要筛选合适的资料,另外一件事就是题海战术前要知道不是做得题越多越好,而是越精越好,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考虑这些。 刚才提到的就是在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前备考的时候应该考虑和注意的事项,其实每年都有很多学员备考时触犯了这些误区,因此导致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失利,所以还是应该提前注意,毕竟在正确的方向上前进才能达到目的地。

2020-02-27 09:35:00

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备考误区

每年参加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学员数量都在增加,而且一直以来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就是公认的难度非常高的考试,因此在备考的时候就有很多事情需要注意,而今天就来盘点下很多学员在备考的时候容易出现的误区有哪些。 第一,说到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备考的常见误区,其中就是速度和效率的关系,国家法律资格考试难不难看看成山的书就知道,而很多学员因为面对过多的书籍而提高了学习速度,要求自己在短时间内攻克一部书或者讲义,但是要注意的就是很多时候虽然速度提上去了,但是会感觉记不得之前学的知识,因此速度可以适当慢下来而深度和效率提上去。 第二,提到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备考太多的人过于关注真题,的确真题是非常有参考价值的,但是前提也是掌握了基本知识才行,有的人甚至连讲义和书本都没看完就开始做真题,通过一遍一遍的做真题来达到学习的作用,但是要清楚这其实是很难的,因为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知识点太多,并不是做几套真题就可以了解的。 第三,说到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备考的另外一个误区就是战线并非拉得越长越好,很多人认为,既然法考难度那么大,要记的东西那么多,那我就提前一两年开始复习,不信通不过。其实6个月到9个月的复习时间就足够了,战线拉的太长,战士容易疲惫,容易懒惰,士气容易衰落。 刚才提到的就是面对国家法律资格考试的时候备考的时候常见的误区,因为每年参加考试的人很多,而真正通过的人员却是很小的比例,因此在针对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复习的时候必须要重视刚才提到的这些误区才行。

2020-01-22 16:10:42

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条件主要有哪些?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随着目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热度上升,近年来报考该类考试的人数明显增加,部分准考生由于之前缺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际经历,进而在实际报考时产生了诸多疑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便是很多考生较为关注的话题,下面就为大家介绍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需要符合的基本条件。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第一,国籍条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首先需要的是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我国国籍,报考时需要出示身份证件,以证明报考人员是我国公民。如果报考人员并不具备我国国籍身份,则这类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同时,报考人员还需拥护我国宪法和法律。 第二,学历条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还要具备必要的学历条件,如果学历条件不符合,即使考试通过,后期的资格审查也同样不会通过。我国现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规定,凡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法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或者其他专业的本科学历均可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三,品德条件。品德条件也是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需要重点审核的要素,报考人员必须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在案的行事处罚。另外,报考人员还需具备一定的年龄条件,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年龄和品德不达标,则无法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以上便是关于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需要满足的条件介绍,从以往通过率来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我国通过率较低的考试类型之一,如果大家基础知识不是很牢,对考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把握不是很大,建议大家选报一个较为靠谱的培训班,这样会省去不少精力,少走弯路,起到事半功倍的备考效果。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4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4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过了有什么用?

2019-10-23 15:37:2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新变化有哪些?

现在新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了新的实施办法,考试的政策有了新的变化,大家在了解司法考试报名时间的同学,也要了解下这些内容的详细情况,以更好的应对考试,今天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新变化有哪些。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每年举办一次的,先是参加客观题的考试,一般是在九月份的时候开考,如果客观题的考试成绩合格的话,就可以在一个月之后,再参加主观题的考试。 2、关于考试的人员。对于从事法律顾问,法律类的仲裁员,以及从事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都是需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通过获得证书后才能正式上岗。 3、关于考试的名称。原来的考试名称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现在更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家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候,可以注意下这点。 4、关于考试的原则。这个考试采取的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进行的,在新的政策实施之前就已经入学,或者是已经获得了相应学历的学生,是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的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 大家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候,就需要先了解下上面的这些内容,关于证书的效力,它是和之前的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和律师证是有同等的效力的,对于客观题的成绩大家要注意的是,它是有有效期的,时间是两年。另外,如果有想了解司法考试报名时间的朋友,可以咨询网站的招生老师。

2019-10-11 15: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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