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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9月6日起可打印法考客观题准考证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 大 法 考 报考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可于9月6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官网(moj.gov.cn)打印法考客观题准考证。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相关链接: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通道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2023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3-09-05 09:01:12

司法部:2023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模拟答题系统上线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为便于广大考生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方式,熟悉计算机化考试答题要求,司法部于2023年8月31日发布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模拟答题系统。敬请关注!   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moj.gov.cn)进行模拟演练。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相关链接: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模拟答题系统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2023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3-09-01 15:28:05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2023-2024年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壹 单位简介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简称司鉴院)是司法部直属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地处上海。司鉴院承担中央编办和司法部赋予的‘承担司法鉴定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全国重大疑难案件的司法鉴定和技术指导;司法鉴定高端人才的培养培训;国内外学术交流’等职能。   ‘十四五’期间,司鉴院各项事业的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在‘人才强院’战略目标的引领下,司鉴院需要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工作人员16名。 贰 招聘基本条件 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思想品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信记录良好。 2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心理素质好。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3 除2023年和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的人员外,非上海户籍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满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凡与司鉴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叁 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2023-2024年度计划招聘岗位15个,计划招聘人员16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2023-2024年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肆 招聘办法 PART.01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填写《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2023-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电子签名,或本人签名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司鉴院组织人事处邮箱,邮箱地址为hr@ssfjd.cn,邮件主题为‘应聘部门+职位名称+应聘者姓名’的格式。同时将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论文、科研获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等以压缩包的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报名时间:发布招聘公告即日起开始报名,全年招聘。根据招聘工作进展,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将在司鉴院网站上公布。 PART.02 招聘流程 01 资格审查   司鉴院组织人事处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分批次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在20个工作日内收到进入下一环节的通知,请定期查阅电子邮箱,保持电话畅通。未通过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02 考试考核   各专业研究室科研鉴定岗位、制度和文化研究室科研岗位、信息中心运维/网安工程师岗位、期刊中心编辑岗位、装备财务处财务管理岗位等专业技术岗位(岗位编号1至9号、11至13号、15号)采用短期在岗试用并进行专业能力水平测试,标准化处标准化管理岗位、后勤保障处后勤管理岗位(岗位编号10号、14号)采用短期在岗试用并进行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司鉴院将安排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进行为期3至10天的在岗试用,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水平等进行考核,期间进行能力水平测试。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03 面试   司鉴院组织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通过答辩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组织和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04 体检和考察   面试考核合格的,由司鉴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安排体检。   考察主要通过政审谈话以及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各方面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05 公示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司鉴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06 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伍 相关待遇及其他事宜   司鉴院将同正式录用的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陆 监督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司法部网站、司鉴院网站和前程无忧网。   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向司鉴院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21-62716296,010-65153665。 柒 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司鉴院网站公布,请密切留意。有具体问题,欢迎咨询。联系人:于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21-52362191或52361148转2213、2212。   司鉴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347号,司鉴院官网:www.ssfjd.com/。   热忱欢迎有志于司法鉴定事业的人才与我们取得联系,期待您能成为我国司法鉴定队伍的一员,与司鉴院同成长、共发展。   附表一: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2023-2024年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表二: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2023-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2023年7月15日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2023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3-08-05 11:29:30

官方发布!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根据司法部2023年4月24日发布的公告(第5号),现就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01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1.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法考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3.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02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3年7月17日至20日期间,按照资格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布的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证件照片。与本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03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颁发事宜由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司 法 部 2023年7月5日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2023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2023-07-09 15:32:48

司法部: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6月15日起报名!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司法部发布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6月15日起报名 9月16日和17日客观题考试 法大法考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NO.1 法考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 01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人员户籍在法考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法考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03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要求   1.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3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04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考 2022年法考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05 使用汉文或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也可以选择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考生也可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在主观题考试阶段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中的一种作答,实行同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合格分数线政策。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作答。 NO.2 法考客观题考试 01 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法考客观题报名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官网(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02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03 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的标准和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法考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5日18时。   报名人员可选择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进行报名。交纳客观题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04 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3年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05 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3年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分为9月16日、17日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6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7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7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3年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06 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6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07 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22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NO.3 法考主观题考试 01 报名与交费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于9月23日8时至9月27日18时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集中设置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02 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考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03 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3年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   主观题试卷: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3年法考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及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微软双拼方案)、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港澳考区的应试人员可以选择使用仓颉输入法和速成输入法,应试人员使用其中输入法作答。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纸笔答题方式的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参加纸笔答题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考试考点考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设置纸笔考试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04 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0日至14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05 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NO.4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事宜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部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考区,举行考试。香港、澳门考区考试的具体工作,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承办。 01 报名信息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以下信息,并作出承诺。   1.身份信息。   (1)香港、澳门居民。应使用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报名。不能填报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相关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向香港或澳门考试承办机构提交由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居民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2)台湾居民。应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报名。   2.学历信息。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大陆)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zwfw.cscse.edu.cn)。 02 报名方式及交费   1.报名方式。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及审核。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由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核验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办理交费和自行打印准考证事宜;选择在内地(大陆)报名参加考试的,应当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的公告办理有关报考事项。 03 考试地点   1.在内地(大陆)报名的,应当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2.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的,应当在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3.居住在台湾或者国(境)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广东省深圳市考区或福建省厦门市考区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年度考试公告和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NO.5 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NO.6 法考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其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现役军人应当通过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三)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六)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具体事宜,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应试人员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司法部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司法部咨询电话:010-55604527。   附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方名单 司 法 部 2023年6月9日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法大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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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0 09:11:03

司法部:举办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5月27日,司法部组织的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珠海市举办。本次共有300多名港澳律师报名参加考试。   开展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支持港澳律师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本次考试,司法部统筹各方力量做好考试报名、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考试等各项工作,并分别派出巡考组协调指导工作。香港律政司、考评局等香港有关方面,以及广东省司法厅、珠海市有关单位配合做好两个考区考点的考场布置,严格考务管理,确保考场秩序,优化服务和安全保障。   司法部已于2021年、2022年举办两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共有1200多名港澳律师参加考试,已有270多名港澳律师包括香港大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多位在港澳法律界具有影响力的律师已在内地律所执业,开展内地相关法律服务活动,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05-29 15:22:27

司法部:部分京内直属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根据工作需要,司法部部分京内直属单位拟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 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2023年7月31日前)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毕业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二)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心健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毕业时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4.具备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能力;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考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京外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关于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有关要求。京外生源毕业生年龄一般为,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 招聘岗位   2023年,司法部部分在京直属单位计划统一招聘应届毕业生25名。招聘职位相关信息及任职资格要求详见《司法部部分京内直属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位简介》(附后)。 三 报名 (一)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报名系统,点击职位,并按网页提示的操作指引报名。报名网址为:gongzhao.net/cms/front/zppc.act?pcid=2c9130818793a8930187f02420f815b1 (二) 报名程序   1.考生于5月13日上午9时至5月23日下午17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本人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一般在两天内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未达到3:1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 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于5月下旬先后举行。笔试采取网上方式组织,面试采取现场方式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另行公布。 (一) 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三周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 面试   1.按每个岗位分别排序,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5:1比例时,以实际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数为准。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   4.面试结束后,考生可于7日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考生将接到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五 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其最新修订标准实施。考察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各方面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时,经招聘单位研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体检、考察合格考生作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司法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 有关提示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2.咨询岗位资格条件等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监督电话:010-65153665,电子邮箱:zhishuchu2018@163.com。   3.上述招考工作时间及事项如有调整,以司法部网站、报名系统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司法部部分京内直属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位简介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司法部政治部   2023年5月12日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05-15 16:55:13

北京市司法局:22年法考主观题成绩核查及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根据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要求,现就北京考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核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观题分数核查 在北京考区报名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5月17日12时,用电脑登录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http://flzy.sfj.beijing.gov.cn,下同),进入‘考生服务平台’预约分数核查的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一)现场提交申请的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5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受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3层A区 (三)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主观题成绩核查申请书》,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打印。 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分数核查结果没有变更的,结果将在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统一发布。核查后分数有变更的,将书面通知本人。考试成绩经核查并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分数核查的,不予受理。 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在北京考区申请的,请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网上提交申请 2023年4月26日8时至4月30日24时,申请人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写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信息,预约在北京考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为减少现场等候时间,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请在‘上传材料’栏目中,提前上传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请查阅上传页面的‘注意事项’。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1.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5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3层A区 3.需要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申请人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提交户口簿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丢失的,需提交学历、学位证明书。 在北京考区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无需提交本人照片。申请材料原件经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其他事宜 (一)有关成绩公布、查询、分数核查及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公告(第5号)和相关工作通知执行。 (二)如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补正材料交到北京市司法局。补正材料提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北京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地铁六号线郝家府站B口出,到市政府西门传达室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三)因个人原因未能在2022年提交资格申请材料的2021年成绩合格人员,无需网上预约。可以携带北京考区原公告规定的申请材料,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四)已申请但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在上述时间和地点领取本人的资格证书。 (五)有关证书发放事宜将根据司法部规定另行通知。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05-10 14:56:13

司法部:2022年法考主观题成绩已公布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司法部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法考主观题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3年4月24日公布。   应试人员可自4月24日15时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考试承办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台北市办理分数核查书面申请转递事宜。   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为9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1年度、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2年度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 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3年4月26日8时至4月3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3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到受理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已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驻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收到《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二)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证件照片。与本人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5月17日。 (三) 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报送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宜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司法部 2023年4月24日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04-25 12:05:01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公告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一 学校简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是司法部直属的唯一普通高等警察院校,始建于1956年,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和刑事司法领军院校,学校建成了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被誉为我国‘司法警官的摇篮’。 学校地域优势明显,距北京市区135公里,距雄安新区核心区仅30公里,交通便利。学校建有全国唯一的监狱戒毒文献信息中心,拥有现代矫正技术司法部重点实验室和戒毒康复技术实验室、司法信息安全实验室等16个现代化实验室。 学校以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为优势,构建了法学、管理学、工学等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监狱学、行政管理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监狱学、侦查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 招聘基本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 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心理素质好。 (三) 具有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以及较好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 (四) 自愿从事警察教育,服从人民警察纪律规定。 (五) 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 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相关技术等级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 招聘计划 (1) 博士研究生招聘计划 本次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数6个,均为教师岗,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2) 硕士研究生招聘计划 本次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数8个。其中,辅导员岗2个,心理辅导岗1个,管理岗5个,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下表。 五 招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方式:直接通过电子邮箱向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发布招聘公告即日起开始报名,全年招聘。   报名材料:(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高校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国内学历学位认证在‘学信网’查询生成;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4)身份证;(5)个人简历;(6)科研成果。   报名方式: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政治部人事处邮箱zjy_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大学××专业博士×××(姓名)’。   联系人:乔老师,0312-5910791;许老师,0312-5910145。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分批次对应聘者的学历学位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3.考核   (1)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试讲等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考核和试讲两部分,分值比为4:6。   (2)心理测试。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素质,心理测试为参考项,不计入总成绩。   4.体检和考察   考核合格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通过审核档案以及政审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必要时学校派人到相关院校、单位进行政审。   应聘者须获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5.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 硕士研究生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硕士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qgsydw.com/xxywzlzt/bmzt/64),按系统提示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至4月21日。   2.资格审查   学校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于报名结束后两周内通过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初审通过名单。通过者须参加学校的笔试。   资格复审一般安排在面试前1天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资格复审需要提交材料包括:(1)报名表(报名系统打印);(2)笔试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高校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各阶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毕业生可提供研究生阶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6)各阶段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硕士学位认证);(7)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8)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9)岗位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由基层党组织盖章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3.考核   硕士研究生的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学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题和评卷。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5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   (2)面试和心理测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面试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素质,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辅导员岗位的体能测评   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评不达标者不予录用。体能测评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均通过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予以通告,请应聘者及时查看并按照要求做好准备。   4.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通过审核档案以及政审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必要时学校派人到相关院校、单位进行政审。   应聘者须获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5.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尤其注意准确填写所学专业及方向(与毕业证书一致),并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在任一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等行为,立即终止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应聘者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应聘者应及时提供,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如遇特殊情况,将会调整资格复审和考核方式,届时将通过公告或短信予以通知。   5.请应聘者务必保持报名所留电话的联系畅通并注意查看短信,因信息遗漏耽误后续考核的学校概不负责。 六 待遇 (一) 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和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并享受警衔津贴。 (二) 对学校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具体金额面议。 七 纪律监督 (一)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司法部网站(官网首页‘招考录用’栏)、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网站(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请密切留意。 (二)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学校纪委将全程监督,受理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312-591031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八 其他事项 (一)服务期按录用后签订的协议执行。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欢迎电话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312-5910791(乔老师)、5910145(许老师)   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来我校工作! 附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报名表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04-22 10:22:51

司法部:2022年共16.9万余人通过法考,并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司法部2022年法制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NO.1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部党组先后召开6次部党组会暨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部领导深入研讨、带头宣讲,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和通知。举办部直属机关宣讲报告会暨学习大讲堂,邀请中央宣讲团成员到部作专题辅导报告,举办部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分七期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脱产培训,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制定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举办专题研讨班、培训班。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部署开展26项重点课题研究。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认真做好‘中国这十年’全面依法治国主题新闻发布会和主题成就展,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   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督察。认真开展市县法治建设督察,组织8个督察组,分赴山西、辽宁等8省份开展实地督察,总结典型经验16条,发现各类问题200余项。探索开展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关注并推动涉及权力滥用、执法不规范等30余件重大法治事件处理,以点带面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各地区推荐的87个综合候选地区和149个单项候选项目开展评估测评,经过书面评审、实地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50个综合示范地区和59个单项示范项目。活动中,先后组织协调50多家单位的130多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第三方评审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电话访问量超过1100万人。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NO.2 推进良法善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行政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持续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拟订并落实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完成立法项目39件(法律17件、行政法规16件、联合规章等其他项目6件)。推动制定修改黄河保护法、金融稳定法、缔结条约管理办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着力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审核完成17件国际条约。   积极开展专项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取消不合理罚款规定、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涉及的行政法规一揽子修改和废止工作,修改14部、废止6部行政法规。认真做好调法调规情况中期评估和我国授权立法制度与实践后评估工作。扎实开展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全年接收并逐件审查各地方、各部门报送法规规章备案报告1900余件。   推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制度建设、审核范围、审核标准、审核程序等开展自查整改和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全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性案例征集工作,已完成初步评选。 NO.3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聚焦制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政府履职更加规范有序。   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督办工作机制,首次表彰200个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400名先进个人,推动行政执法质量稳步提升。加快推进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文书、执法装备配备、执法证件、执法服装等管理工作。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备案工作,推动各地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配备,全国14万多家党政机关配备法律顾问,有力促进了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研究起草《公职律师考核任职试点工作方案》。截至2022年底,全国3.3万家党政机关开展了公职律师工作,公职律师达到9.4万名。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自2018年开展‘减证便民’工作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已累计清理取消证明事项2.1万多项。运行好‘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及时受理、转送群众涉及证明事项的投诉,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典型案例,在各主流媒体宣传推广。研究起草《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确定取消和调整95个罚款事项。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NO.4 促进公平正义,推动复议应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共依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5.6万件。其中司法部全年共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及司法部复议应诉案件6884件。   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动31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全部出台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做好行政复议法修订工作,将中央确定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推动修订草案顺利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有力监督依法行政。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审结案件中作出纠错决定2.9万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683份。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部分行政复议决定长期不履行问题,部署开展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专项行动,推动972件未依法履行的案件履行到位,打通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最后一公里’。   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度。严格依法办理与市场主体关系密切的行政复议案件1.9万件。研究制定土地类复议案件审理标准,依法纠正土地管理领域违法行政行为3217起,涉及土地33.1万亩,助力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NO.5 着力利民惠民,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深化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体制机制改革,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评和第三方评估,全面检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组织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援惠民生’等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精准服务,为进城务工人员、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   进一步拓展大调解工作格局。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加强商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方案(2022-202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截至2022年底,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92.3万件。   全面推进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建成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展示51万社会律师、兼职律师和3.8万家律所执业信息和诚信信息。组织动员14个省(市)46家律师事务所到西藏、青海等6省(区)46个‘无律师县’设立分所,基本解决全国‘无律师县’问题。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研究制定‘两高两部’关于贯彻法律援助法的工作办法,修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等。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230万件,惠及受援人230余万人,提供法律咨询2400余万人次。   完善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体制机制。在全国遴选94家公证机构与65家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2022年,共任命公证员1291名,同比增长44%。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规定(试行)》。遴选183名专家组建全国司法鉴定专家库。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加强仲裁机构国际化建设。推动登记成立中国仲裁协会。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研究起草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稿,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命名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截至2022年底,全国司法所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90余万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40万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48余万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重大决策法律意见建议30余万条,协助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4.8万件。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筹做好2022年全国大部分考区法考客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各延考省(区、市)的客观题延考和全国法考主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顺利完成2021年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共授予16.9万余人法律职业资格。   认真做好刑事司法协助。扎实推进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审查,全年共办理42个国家提出的330件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有序开展被判刑人移管国际合作,全年共办理20个国家提出的102件被判刑人移管请求。 NO.6 坚持依法公开,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4件,上年结转28件,办结342件,办结率从2021年的94%提高至2022年的97%。接听群众来电700余通,认真解答各类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诉求。   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305件人大建议、110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复。   加大公众参与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作用,完善规范化运行办理工作机制。2022年,共收到群众批评建议443件,已办结426件,正在办理17件。   2022年,司法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点领域制度供给还有不足,行政执法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还有待持续深化,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提高。   2023年,司法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部署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3年3月13日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4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4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4年最新法考放宽地区名单汇总 函授本科可以报名考法考吗? 法考A证难不难考,通过率有多少? 大专学历能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过了有什么用?

2023-03-22 17:52:44

司法部:2022年法考延期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3月26日举行。3月21日0时起,开通准考证网上打印通道。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请登录司法部官网(moj.gov.cn)打印准考证。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03-20 16:50:25

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考区主观题考试模拟答题系统即将上线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3月26日举行。为便于广大考生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方式,熟悉计算机化考试答题要求,司法部于2023年3月6日上线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模拟答题系统,敬请关注!   届时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moj.gov.cn)进行模拟演练。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03-06 17:04:48

司法部:22年法考延期客观题成绩、合格线公布及主观题报名事项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延考省(区、市)考区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全国各考区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延考省(区、市)考区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2023年3月3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3月3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 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延考省(区、市)考区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延考省(区、市)考区的法考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限在2022年度考试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 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0 1 报名与交费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2023年3月3日0时至3月8日24时。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2年度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度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请登录司法部官网报名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0 2 选择考区 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2年度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或者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2022年度主观题考试。 0 3 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0 4 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使用纸笔答题方式人员数量等情况,集中设置纸笔答题方式的考区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四 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2年第4号、2023年第1号)执行。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司法部咨询电话:010-55604527。   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司法部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司 法 部 2023年3月2日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03-02 17:43:49

2022年法考延考考区客观题考试准考证开始打印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省(区、市)考区客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2月25、26日举行。2月20日0时起,开通准考证网上打印通道,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人员,请登录司法部官网(moj.gov.cn)打印准考证。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02-20 11:34:36

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考区客观题考试模拟答题系统即将上线

2023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为便于广大考生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方式,熟悉计算机化考试答题要求,司法部将于2023年2月6日发布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省(区、市)考区客观题考试模拟答题系统,敬请关注!   届时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moj.gov.cn)进行模拟演练。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或分享网页至微信打开,长安识别二维码添加微信领取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02-08 17:36:53

司法部: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公告

  2023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司法部公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现就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公告如下。   01 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三)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经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认许,在律师、大律师登记册上登记,且未被暂时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大律师,或者在澳门律师公会有效确定注册的执业律师;     (四)具有累计五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五)职业道德良好,未有因不良名誉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惩处的记录;     (六)能用中文书写法律文书,能用普通话进行业务活动。 02 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0时至25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没有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居住证和特别行政区护照的,应当提交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机关出具的未放弃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香港报名人员也可以提交根据香港法例第十一章《宣誓及声明条例》作出的证明其未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的法定声明。     3.本人为香港律师会、大律师公会,或者澳门律师公会的会员,且职业道德良好,没有因不良名誉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惩处的承诺书。     4.报名人员报名时间截止前已在内地以外具有累计五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的承诺书。     5.香港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承诺书,澳门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承诺书。     6.本人能用中文书写法律文书,能用普通话进行业务活动的承诺书。     7.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唯一使用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电子版,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第1项、第2项、第5项、第6项材料原件和本人符合第3项、第4项要求的证明文件须在申请执业时提交,申请执业人员须接受普通话能力考察。     (三)法律知识培训     报名参加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人员应当参加由司法部组织的有关法律知识培训,经培训后方可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交纳考试费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公告的标准和支付方式交纳考试费,时间为2023年5月8日0时至12日24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5月22日9时至26日18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打印准考证。 03 考试      (一)考试时间与方式     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     试卷一:5月27日上午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5月27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二)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考场设在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本人有效证件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等四类证件之一(应与报名时一致)。     (三)考试内容与科目     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共两卷,试卷一为客观题(包括100道选择题),试卷二为主观题(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两张试卷总分为200分。     具体考查科目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国法律史,内地司法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四)合格分数线     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实行统一评卷。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确定。司法部于2023年7月24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04 其他事宜      1.司法部公布的《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     2.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向广东省司法厅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3.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试纪律,遵守考场所在地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司法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可能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考试政策咨询电话:     司法部 010-65153050   广东省司法厅 020-86350271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88177421   (网上报名期间每天8:00-20:00)   或分享网页至微信打开,长安识别二维码添加微信领取   司法部 2023年1月30日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02-01 15:34:07

人社部: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客观+主观)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法考时间已确定! 客观题:9月16、17日 主观题:10月15日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01-16 18:08:50

司法部: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考区客观题考试及年度主观题考试公告

或分享网页至微信打开,长安识别二维码添加微信领取 法 考 科 目 为统筹做好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现就组织实施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考省(区、市)考区客观题延期考试及全国各考区主观题延期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考省(区、市)考区客观题考试 延考省(区、市)考区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2月25日、26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延考省(区、市)考区的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23年3月3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3月3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或分享网页至微信打开,长安识别二维码添加微信领取 二、关于主观题考试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3月26日举行。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参加2022年9月17日、18日客观题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以及延考省(区、市)考区的2022年度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请于2023年3月3日至3月8日登录司法部官网按规定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三、关于考务组织及其他事项 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将统筹做好考试组织等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好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切实保障考生权益。 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执行。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司法部咨询电话:010-55604527。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配合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2023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02 司法部 2023年1月16日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

2023-01-16 15:33:46

2023年法大法考主/客观题课程设置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主客一体网络班 班型名称 开班时间 课程内容 阶段性优惠价格 网络协议班 3月中旬-10月中旬 客观题1、2、3、4、5阶段 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49800 36800 配套教材 通用教材8本+金题8本+各科客观必考点+主观一本通 服务保障 报名当年考不过退费(需达到设定学习指标),客观未通过退26800,客观通过主观未通过退10000 赠送项目 客观2、4、5阶段电子版讲义,主观题冲刺阶段电子版讲义 网络全程班 3月中旬-10月中旬 客观题1、2、3、4、5阶段 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11800 7980 8580 9980 配套教材 通用教材8本+金题8本+客观必考点1本+主观一本通7本 对应阶段讲义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客观2、4、5阶段电子版讲义,主观题冲刺阶段电子版讲义 网络VIP班 报名当年未过 免费重修一次 3月中旬-10月中旬 客观题1、2、3、4、5阶段 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19800 14800 16800 18800 配套教材 通用教材8本+金题8本+客观必考点1本+主观一本通7本 对应阶段讲义 服务保障 第二年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客观2、4、5阶段电子版讲义,主观题冲刺阶段电子版讲义 网络精品班 3月中旬-10月中旬 客观题1、2、4、5阶段 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9800 6980 7980 8980 配套教材 通用教材8本+客观必考点1本+主观一本通7本 对应阶段讲义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客观题2、5阶段讲义,主观题冲刺阶段讲义 22网络精品回放 随到随学 22客观题1、2、3、4、5阶段 22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6980 4980(无优惠价格) 配套教材 22通用教材8本+22客观一本通1本+22主观一本通7本 服务保障 23年10月30日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22年讲义:客观2、4、5阶段电子版讲义,主观题冲刺阶段电子版讲义 网络高端班 3月中旬-10月中旬 客观题1、2、3、4、5阶段 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32800 25800(无优惠价格) 配套教材 通用教材8本+金题8本+客观必考点1本+主观一本通7本 对应阶段讲义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客观2、4、5阶段电子版讲义,主观题冲刺阶段电子版讲义 网络预热班 3月中旬-10月中旬 22年1阶段 客观题1、2、3、4、5阶段 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12800 8980 9980 11800 配套教材 通用教材8本+金题8本+客观必考点1本+主观一本通7本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客观2、4、5阶段电子版讲义,主观题冲刺阶段电子版讲义 主客一体面授班 班型名称 开班时间 课程内容 阶段性优惠价格 尊享密训班 3月中旬-10月中旬 客观题1、2、3、4、5阶段 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99800 99800(无优惠价格) 配套教材 通用教材8本+金题8本+各科客观必考点+主观一本通 服务保障 报考当年不过退费(需达到设定学习指标),客观不过退58000,客观通过主观不过退40000 赠送项目 网络课:客观1、2、3、4、5阶段,主观强化+冲刺阶段 面授精英A班 3月中旬-10月中旬 客观题1、2、3、4、5阶段 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59800 39800 42800 46800 配套教材 通用教材8本+金题8本+各科客观必考点1本+主观一本通7本 对应阶段讲义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网络课:客观1、2、3、4、5阶段,主观强化+冲刺阶段 面授精英B班 4月下旬-10月中旬 客观题2、3、4、5阶段 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49800 35800 38800 39800 配套教材 金题8本+各科客观必考点1本+主观一本通7本 对应阶段讲义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网络课:客观2、3、4、5阶段,主观强化+冲刺阶段 面授集训A班 5月中旬-10月中旬 客观题3、4、5阶段 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39800 26800 28800 35800 配套教材 金题8本+各科客观必考点1本+主观一本通7本 对应阶段讲义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网络课:客观3、4、5阶段,主观强化+冲刺阶段 面授集训B班 6月中旬-10月中旬 客观题4、5阶段 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32800 23800 26800 29800 配套教材 金题8本+各科客观必考点1本+主观一本通7本 对应阶段讲义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网络课:客观4、5阶段,主观强化+冲刺阶段 面授暑假班 7月中旬-10月中旬 客观题5阶段 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29800 19800 21800 26800 配套教材 金题8本+各科客观必考点1本+主观一本通7本 对应阶段讲义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网络课:客观第5阶段,主观强化+冲刺阶段 客观面授班 班型名称 开班时间 课程内容 阶段性优惠价格 客观面授全程班 3月中旬-9月初 客观题1、2、3、4、5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39800 29800 32800 35800 配套教材 通用教材8本+金题8本+客观必考点1本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网络课:客观1、2、3、4、5阶段 客观面授冲刺班 8月底-9月初 客观题第5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9800 6980 配套教材 客观必考点1本 服务保障 客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网络课:客观第5阶段 客观网络班 班型名称 开班时间 课程内容 阶段性优惠价格 客观网络基础班 3月中旬-9月初 客观题1、2、3、4、5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8980 5980 6280 7980 配套教材 通用教材8本+金题8本+客观必考点1本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客观第2、4、5阶段电子版讲义 客观网络强化班 4月下旬-9月初 客观题2、3、4、5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7980 4980 5580 6980 配套教材 金题8本+客观必考点1本 服务保障 客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客观第2、4、5阶段电子版讲义 客观网络提高班 5月中旬-9月初 客观题4、5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5980 3980 4280 4980 配套教材 客观必考点1本 服务保障 客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客观第4、5阶段电子版讲义 客观网络冲刺班 8月底-9月初 客观题第5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4980 2580 2980 3980 配套教材 客观必考点1本 服务保障 客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客观第5阶段电子版讲义 主观面授班 班型名称 开班时间 课程内容 阶段性优惠价格 主观面授集训班 9月中旬-10月中旬 主观题强化阶段+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22800 16800 19800 21800 配套教材 主观题一本通7本+对应阶段讲义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22主观基础、强化、冲刺三阶段网课 主观面授冲刺班 10月上旬-中旬 主观题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11800 7980 8800 9800 配套教材 主观题一本通7本+对应阶段讲义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22主观冲刺阶段网课 主观网络班 班型名称 开班时间 课程内容 阶段性优惠价格 主观网络特训班 9月中旬-10月中旬 录播课程随到随学 22主观强化、冲刺阶段 23主观强化、冲刺阶段 23客观第4、5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14800 10800 11800 12800 配套教材 主观题一本通7本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客观4、5阶段电子版讲义,主观冲刺阶段电子版讲义 主观网络全程班 9月中旬-10月中旬 23主观强化、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11800 6980 7980 8580 配套教材 主观题一本通7本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主观冲刺阶段电子版讲义 主观网络冲刺班 10月上旬-中旬 23主观冲刺阶段 原价 23年3/31前 23年6/30前 23年8/31前 5580 2980 3480 3980 配套教材 主观题一本通7本 服务保障 主观题考试结束当月,结束网络课程 赠送项目 主观冲刺阶段电子版讲义 2024法考咨询,微信号 fdfk919 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资格考试院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推荐阅读 2023法大法考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2023法大法考- 热门法考相关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培训课程 2023法大法考 - 热门法考金牌讲师教材

2023-01-06 17: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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