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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法考点——宪法的概念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考学院 2025-09-14 17:27:08

一、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1.我国宪法文本中的法律

(1)以“以法律的形式”“法律的效力”的形式出现时,通常指法的一般特征;

(2)宪法和法律连在一起使用时,“法律”通常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3)宪法文本有时采用了“依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律”等表述,此时的“法律”通常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2.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1)宪法与法律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其性质主要取决于社会的物质文化条件;

(2)宪法与法律由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3)宪法和法律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来确认和保护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

(4)宪法和法律具有制裁性。

二、宪法的分类

1.传统的宪法分类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2.马克思主义宪法学的分类

(1)资本主义类型宪法;

(2)社会主义类型宪法。

三、宪法的基本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四、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2)基本人权原则;

(3)法治原则;

(4)权力制约原则。

五、宪法规范的分类

(1)确认性规范;

(2)禁止性规范;

(3)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4)程序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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