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附则 - 民事诉讼法法条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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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附则

更新时间:2025-09-16 10:02:41

二十三、附则

 

第五百五十条 本解释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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