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附则
更新时间:2024-10-30 10:01:32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百二十四条 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应当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二十五条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二十六条 本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更新时间:2024-10-30 10:01:32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百二十四条 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应当符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二十五条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二十六条 本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