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法大法考_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官网】_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

欢迎来到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院

热线电话:010-5890-8130 I 010-5890-8131

六、其他

更新时间:2024-10-30 10:57:01

六、其他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7〕10号)同时废止。

 

本规定实施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

法考新规

历年真金题

法考新大纲

免费公开课

点击留言

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