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通知|关于天津市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法考学院 2021-11-15 10:59:25
各位考生: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综合研判,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法考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司法部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司法局官网和“天津司法”微信公众号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022-23082156
2021年11月15日
咨询热线:0105890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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